关于红山街道办事处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方案
关于红山街道办事处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沙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讲述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街道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警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街道范围内柳叶河段流域、楼子沟水库及各类水域实施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在乡级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河长警长”组织体系,采取“一对一”方式,设立乡、村两级河道警长,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河湖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确保全街道河湖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组织体系
按照“对应河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逐级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全面建立街道河湖警长体系。乡级警长由派出所所长朱广武担任,村级警长由社区民警王中生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办、监督指导等具体工作,并在街道办设置河湖警长工作联络室,对接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事宜。各级河道警长职务发生变动,由相应人员接替,并履行职责,同时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五、职责任务
河道警长在乡级河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乡级河长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落实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对需要由上一级河长或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报告。
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在村中开展河湖保护宣传,组织订立河湖保护的村规民约,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或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河湖纠纷调查(协查)处理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全力推动河湖警长制建立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河湖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效,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号召广大群众举报涉河湖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定期巡查。定期对分包河段开展全方位巡查,重点巡查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违规采砂等涉水突出问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信息要及时上报河长办。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