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2019年红山街道星级文明村、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红山街道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机关各站办所室:
现将《2019年红山街道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红山街道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
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双评”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农村继续开展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乡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目标,突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这一主题,打牢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基础,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评选活动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结合起来,与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起来,与改善村容村貌结合起来,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以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绩为我市“开启转型发展新征程、续写舞钢出彩新篇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夯实农村工作基础。
二、目标任务
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必须牢牢把握提升农村整体文明程度这个根本任务,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激发村级组织内生动力, 强化村民的倡德明礼意识,创新管理理念和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具体任务如下:
1.对本辖区所有行政村、农户进行星级评定。
2.评定产生街道级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并命名表彰奖励。
3.评定产生县级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并命名表彰奖励。
4.建立健全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常态化。
5.形成辖区农村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评的浓厚氛围,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方法步骤
街道文明村、文明户星级评定活动以村、户为基本单位,由街道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过程要做到创评标准、评选结果、标牌“三上墙”。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2019年8月23-8月28日)
利用各类会议、广播、宣传栏,大力宣传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评比办法、奖励措施、评选安排,发动各行政村、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比活动,努力形成创星的广泛共识和争星的浓厚氛围。
(二)评星定星(2019年8月29日-10月31日)
1.自评申报(2019年8月29日-9月20日)
星级文明村:申报村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的,按照评选要求,向街道提出书面参评申请,申请报告上针对“六星”标准,结合本村工作实际,逐星陈述申报理由。
星级文明户:在评选过程中,由每个农户对照“十星”代表的创评标准,结合本户情况,自评星级并填写自评表,向所在村两委申报参评。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农户实际参与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要针对“十星”标准,由农户提出申请,上报500字左右的简要材料。
2.初评定星(2019年9月21日-10月15日)
街道对村上报的村、农户星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征求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公示,随后将初评的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名单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初评的五星级、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初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街道进行整改、自查。
3.定星推荐(2019年10月16日-10月31日)
街道对整改自查后的村、农户星级评定结果进行最后综合审核,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核准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批复。同时街道将本级评定的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相关资料向市文明办备案,对评定产生的五星级、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向市文明办推荐上报。
(三)评审命名(2019年11月1日-11月20日)
街道对评选出的符合本级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条件的村、户即:“四星级”、“五星级”文明村和七星级文明户、八星级文明户、九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命名。
市文明委根据街道推荐意见,对上报的五星级、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最后复审,复审合格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明委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县级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予以命名表彰。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享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奖励政策(凡属2019年8月20日后迁入的人员不享受该村享有的各项奖励政策),同时六星级文明村授予“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称号。
(四)资料归档(2019年11月21日-11月30日)
街道按照街道管理层级保存管理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的创评资料,同时建立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活动档案,将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申报表、申请材料、各种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文字、图片、视频等所有创建资料按类别归入档案,妥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推进乡风文明的有力抓手,摆在重要位置。要成立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指导各村有效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推动辖区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广播、广告栏、宣传橱窗、墙体、微信等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宣传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申报条件及奖惩政策等,实现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宣传全覆盖,增强村民群众“我是创评一分子,我为争星做贡献”的集体主义荣誉感,激发群众参与创评活动的积极性。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紧贴乡村发展的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双评”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规范程序、确保质量,真正把那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村、农户评选出来,促进基层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要注重总结创评工作经验,以创评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农村文明创建。要加强对不同星级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的日常管理,发挥六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工作指导和组织观摩等,让更多的村、农户晋星升级。通过创评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引导和激励广大村民形成明礼倡德、向上向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形成文明乡风,促进基层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