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红山街道开展夏季垃圾集中“清零”行动》的通知
舞红政〔2020〕36号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红山街道开展夏季垃圾集中“清零”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站办所室、各行政村:
经红山街道研究,现将《红山街道开展夏季垃圾集中“清零”行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3日
红山街道开展夏季垃圾集中“清零”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舞钢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我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夏季集中“清零”行动,集中清理因夏收秋种等因素带来的“三堆”等垃圾,还农民群众一个洁净美好的居住环境,以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及标准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集中“清零”。本着“清干净、拆彻底、运出去、长坚持”原则,打好环境整治“歼灭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村内环境卫生“清零”行动进行到底,为美丽乡村建设打牢基础。村内全域环境(村内所有街道胡同、空闲地、坑塘、村头周边等)实现“十无一规范一眼净”,即:无乱堆乱放,无杂物挡道,无污水横流,无私拉乱扯,无杂草丛生,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无乱栽乱种,无残墙断壁,生产生活物品摆放规范,全域环境整洁干净,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所有农户尤其是未脱贫户庭院都实现“五净一规范”,即:院内净、住房净、厨房净、厕所净、圈舍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村内空心院内危房要拆除或围挡。治理环境污染。取缔不规范垃圾堆放点,清除陈年垃圾。
1.街道集中整治。街道实现干净畅通,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建筑材料挡道,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无乱贴小广告。沿街绿化带、花坛、停车场地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路面、路边、路坡、边沟干净整洁,视野范围无垃圾。
2.河道、坑塘集中整治。河道通畅,无违法设障影响通水、水景观情况;水面无漂浮垃圾;无排放废污水,水质清澈无浑浊。
3.房前屋后集中整治。杂物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墙面、线杆、树干等无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
4.庭院集中整治。农户庭院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
5.空闲地集中整治。无杂草丛生,无私搭乱建,无乱停乱放,无乱栽乱种。
6.空心院集中整治。对长期无人居住、墙垣破败、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正常居住要求的闲置房屋、院落进行拆除。在明确产权、界址的前提下,根据村庄规划,建设游园、广场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7.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坚持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原则,清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对农户庭院、街道、坑塘、河边、沟渠和树林等地方的白色垃圾彻底清除,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变废为宝,可回收利用的废砖旧瓦、旧檩条等物料,分户或集中收集,分类存放,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原材料。对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堆放或填埋,作为铺设路基或修建院落围墙基础使用;对破旧衣物集中收集,可继续使用的,清洗干净,就近捐送至爱心超市;不可以使用的,随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对秸秆柴草以自然村为单位达到集中、整齐堆放。
整治时间
2020年7月10日——7月31日
(一)集中行动阶段:7月13日—7月19日;
(二)自查提升阶段:7月20日—7月26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7日—7月31日。
四、奖惩办法
(一)本次检查验收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80—90分、含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三个等次,优秀者奖励资金3000元、合格者奖励资金2000元。
(二)对行动迟缓、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村,由包村领导、支部书记做表态发言。
五、工作要求
各村成立集中行动工作组,采取1+1+1+N的方式,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动手、亲自把关、亲自验收,带头参加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确保收到实效。
各村两委干部每人分包一个村民组,对该村民组负总责;一名组长联系组内的党员户、低保户、公益岗、九星级以上的文明户共同进行人居环境治理,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检查验收
红山街道组织市委农办专家、班子成员、各村书记计划在7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