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铁山街道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
关于《铁山街道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为全力确保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快速科学高效地处置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森林火灾造成的森林资源破坏,保护人民生产安全,促进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舞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四、该预案有铁山街道林站编制,并报舞钢市林业局备案。
具体内容:
一、总则
1、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分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辖区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工作。
2、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救灾工作。
3、应急分级:街道办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处置。
4、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森林火灾(警)抢险救灾工作;分管街道森林防火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5、铁山街道办事处辖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森林火灾(警)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二、森林火灾处置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体系框架
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单位及成员:
政 委:刘军荣(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陈 磊(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刘海涛:(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董国宇(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 莹(纪工委书记)
宋来福(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王培芳(林站站长)
闫新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松盘(应急办主任)
李新辉(综治办主任)
李 丽(劳保所所长)
苏东华(农业综合办主任)
付耀红(薄冲村支部书记)
其他成员单位:各有林社区工作站。
(二)铁山森林防火指挥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铁山森防办)是铁山森林防火指挥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于铁山街道办事处林站,由王培芳同志任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24小时值班电话:6108003.
其主要职责为:
1、做好铁山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2、提出森林火灾事故的先期紧急处置方案报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
3、根据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及时收集火情,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火情及处置情况。
4、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发布森林火灾的公告。
5、根据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6、完成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在处理森林火灾应急期间,下列各部门应履行如下职责:
1、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火灾预案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街道武装部:组织辖区联防部队和民兵成立应急扑火队伍,投入扑火,配备相关的通讯工具和扑火工具,积极参与辖区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并与铁山派出所一起负责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和救生工作。
3、街道综治办: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挥受影响居民的疏散、撤退和救生工作。建立发生森林火灾时保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协调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力量,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维护现场秩序。
4、街道机关办公室:做好食品及饮水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车辆调度和通讯器材的保障工作,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各类应急物资。协调办事处卫生院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受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5、街道财务科:协调市财政局及时拨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检查、整改。
6、街道党政办: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文字材料,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组织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以及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信息等工作。
三、应急力量及调度
1、执法巡逻队成员组:20人由王培芳同志统一调配。
2、街道民兵组:100人由宋来福同志统一调配。
四、火灾(警)扑救应急响应
发生森林火情后,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响应机制,铁山森防办负责一般火灾先期处置。
1、发生森林火情报告后。铁山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的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铁山街道办事处森林火灾(警)处置应急预案。
2、街道护林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火场,并将火情发生的地点、火场范围、山火发展趋势、山火对周边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威胁等报告街道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市防火办电话:8160689),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3、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到达火场后,迅速建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由政委和总指挥长负责,并根据火险发展情况指派火场前线指挥员和安排扑火队伍的配置,组织就近的应急民兵分队投入扑火工作。
4、赴火场的单位到达现场后马上到前线指挥部报到,将到火场的人数、装备情况、带队人员名单和通讯电话报前线指挥部,根据前线指挥部的指派和应急职责进行相应的火险处置工作。
5、前线指挥员根据火场分布情况进行分组扑火。
6、如火势时难以控制,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由市森林防火办请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市森林防火处置应急预案。
7、前线指挥员在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明火扑灭后,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分部现场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本应急预案。
8、前线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指示前线指挥员确定撤退和留守火场人员、装备以及撤退的路线,前线指挥员要组织扑火队伍有序离开火场,确保安全。
五、扑火及指挥
(一)指挥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下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区指挥原则。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首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当启动铁山街道办森林火灾(警)应急处置预案时,各森林防火指挥人员,按照分工,进入领导岗位,指挥扑火工作。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3、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社区力量为辅的原则。
5、落实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和清结合、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明火扑灭后,前线指挥部安排好留守足够人员,成立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
2、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着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3、派护林员对火场进行清理,防止死灰复燃。一旦发生死灰复燃现象,马上报告铁山森防办和市森防办,铁山森防办和市森防办做出相应处理。
4、善后处理组根据火场清理的情况,报铁山森防办批准后,撤出火场。
(二)社会救济
火灾发生后,如出现受灾灾民撤出居住点的情况,由街道办公室、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妥善处理灾民安置,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三)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灾情况报告,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