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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单DH202209070593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9-16 来源: 浏览次数:

DH202209070593反映人陈国强反映是舞钢市八台镇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项目部矿工,2019年工伤造成四级伤残,伤残津贴被人社局停止发放,原因是单位未给其缴纳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需要单位出具劳务合同、公章等材料,但单位拒绝配合出具,希望相关单位协调,请核实后处理。

经核查:陈国强原是舞钢市八台镇温州建峰矿山工程项目部临时矿工,2019年工伤造成四级伤残,经劳动部门协调,温州建峰赔偿20万余元,因单位缴纳有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又赔付一部分,切每月发放伤残补贴。因今年上半年企业保险改革,要求单位再购买工伤险种基础上,添加其他几种险种,考虑项目较多,切需要职工自缴一部分,故该企业该部分保险费用未交,导致陈国强伤残金未发放,因企业中流动临时工较多,人员不好管控,现该企业也正在和人社局积极协商中,建议将此件转交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