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街道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矿建街道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规范林长制工作会议程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舞钢市乡镇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一)主持及参会人员
街道级总林长会议由镇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街道级林长,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等,其他出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街道级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同意召开。街道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因工作需要,经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同意,可适时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两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2、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林长制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4、研究审议林长制年度工作和考核方案。
5、研究部署跨区域、跨部门实施林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事项。
6、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及各村林长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街道级林长会议制度
主持及参会人员
街道级林长会议由街道总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各行政村林长,街道镇林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
会议组织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街道林长同意后,不定期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总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协调解决片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4、研究街道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5、街道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街道林长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街道级林长和各村林长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街道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镇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
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林长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各村林长制工作成员。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或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镇林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街道级总林长会议、街道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街道级林长的指示批示。
2、通报全街道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审议拟上报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审议拟提请街道级总林长会议、街道级林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5、听取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6、街道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形成会议纪要,经街道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相关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的,由相应成员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街道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街道林长办公室的,由街道林长办副主任督导办理街道,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四、 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会议主持及参会人员
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
参会人员:街道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街道级林长制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街道林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负责同志。
(二)会议组织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或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街道林长办公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协调督导相关成员单位落实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通报各成员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3、分解落实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
4、商议各成员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5、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四)会议落实
会议由街道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会议商定的事项,由街道林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街道级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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