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防止返贫 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 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意见
舞钢市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防止返贫 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 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街道):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之 年,也是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之年,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排查以及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事关 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事关今后一个时期乡村建设行动成 效,是当前乡村振兴部门重中之重的任务。根据 9 月 28 日省培 训会议精神,我们需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工作任务 依托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下 简称“信息系统”),一是开展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 轮排查,进一步夯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基础。二是采集更 新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下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行政村信息,了解脱贫攻坚成果 1提升情况。三是采集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为今后 一个时期推进乡村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1.各乡(镇、街道)充分用好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 级网格员等力量,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户(监测户除外) 进行全面筛查,对重点群体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应纳尽纳。 重点群体主要包括:一是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 入下降明显的农户。二是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 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三是新识别和 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四是新 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 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其中,2022 年以来新识别的低保 户、五保户、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大病户(住院报销后个人自 付费用一万元以上)、重症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必须入户核 查,填写入户核查表并召开村级研判会进行研判(由乡村振兴 局协调民政局、残联、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提供相关人员预 警名单)。 2.对排查发现的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 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排查发现的“风险消 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程序重新进行认 定,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识别不精 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清退。 23.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实家庭收入支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符合“风险消 除”标注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整户无 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原则上暂不标注风险消除。对排查发现的 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 作要求进行回退。 (二)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行政村信息采集更新 1.采集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年度基础信息,对发生变化的 信息在系统中进行更新;要及时管理和维护 2022 年度家庭成员 自然变更情况,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统计类指标(如收 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 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24 时。 2.采集脱贫村年度基础信息,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 工作队、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对脱贫村以外 的行政村,在信息系统中补充采集录入行政村基础信息。 3.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完成后,按照《河南省 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 导意见》(豫乡振〔2021〕79 号)要求,完善 2022 年脱贫户和 监测对象明白卡,明白卡信息要与家庭实际情况、信息系统三 对照。(三)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3乡(镇、街道)统一组织进村入户全面采集所有行政村、 所有农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乡村建设相关信息。行政村信 息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 服务等;农户信息主要包括户主信息和到户的基础设施、人居 环境等。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以基层干部进 村入户采集的时间为准。该表要认真填写,收集农户真正的需 求,才能有后续乡村振兴政策或资金的支持。 根据咱们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后评估要提前的情况,乡村建 设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与前两项工作同步进行,今年信息采集工 作增加了新的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公安、交通、教育、民 政、国土资源、卫健、文化、电力、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要 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 作。三、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一)动员部署。10 月 1 日前,完成县、乡、村两级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暨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建 设信息采集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 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补充完善行政区划。10 月 8 日—10 日,开展涉农 乡、村两级行政区划补充完善工作。乡村振兴局协调民政局收 集整理需要新增、合并、隐藏等乡、村行政区划(需提供县级 以上相关确认文件),并报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由平顶 山市乡村振兴局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 4统中组织调整。需开设账号和开放权限的由省乡村振兴监测中 心统一操作。 (三)入户排查和信息采集。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村 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级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组织进村入户, 因地制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以及巩固脱贫 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10 月 20 日前,完成全面筛查及 入户排查工作;完成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行政村各类信息采 集;10 月 27 日前,完成监测对象新识别和风险消除的各项程 序。11 月 30 日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四)信息录入。10 月 30 日前,完成脱贫户、监测对象和 脱贫村年度基础信息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新 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信息录入等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 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轮集中排 查的工作要求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12 月 10 日前,完成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 (五)调度督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乡村振兴局适时组 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建 设信息采集工作调研督导,并组织工作调度。 (六)数据审核。10 月 31 日—11 月 4 日,乡村振兴局对 脱贫户、监测对象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数量 质量分析,并收回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 统乡级权限,封存 2022 年度相关数据库信息。12 月 11 日—15 日,对乡村建设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开展乡村建设数量质量分 56 析。(七)整理资料。11 月 15 日前,结合国家和省后评估时间 节点,各乡(镇、街道)《脱贫户(监测对象)明白卡》要张 贴到位,所有乡、村两级档卡资料规整、完善到位。 (八)工作总结。11 月 18 日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 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 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 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2022 年度防止返 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 报告》,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 件(含电子版)报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wgfpxxzx@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压实乡级直接责任、村级一线 责任。今年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时间紧、任务重,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靠前指 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 (二)确保工作进度。今年在入户排查和动态管理基础 上,新增了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任务艰巨,各乡 (镇、街道)要统筹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把工作 安排好,把骨干培训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避免重复入 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把数据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数据审 核修正完善工作,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 符”。(四)做好疫情防控。在组织开展工作中,特别是在入户 排查和采集信息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 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确保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健康安 全。 舞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