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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巩固脱贫成果“春季十大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 制,精准锁定监测对象,切实强化帮扶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底线,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 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通知》(豫乡振〔2022〕25 号)和《平 顶山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春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平巩固拓展成果办〔2022〕2 号)文件要求,结合舞钢市《关 于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集中遍访农户暨防返贫防新致 贫动态监测“春季集中大排查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 全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春季十大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 下: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农村工作 会议精神,坚定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继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衔接、 促振兴”工作主线,以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推动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为重点,打好春季“巩固脱 贫成果”第一战,为全市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头、起好步。

二、行动目标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乡 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凝聚工作合力,落 实全省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和全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春 季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围绕“监测帮扶、群众增收和帮扶政策 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过硬措施,开展巩固脱贫成果“春季十大 提升行动”,确保实现监测对象排查识别零差错、标注风险消除 零差错、程序公开透明零差错、行业政策落实零差错、帮扶措施 覆盖零差错“五个零差错”,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行动时间 自 2022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结束。 

四、行动任务 以“十大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 找准工作短板,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监 测对象“应纳未纳”“纳入不及时”和“识别标准把握不准”“操 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1.扎实做好监测排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每季度由网格员、帮扶联系人对已脱贫户和未纳入监测范围的“五类 重点户”入户排查一次,3 月底前完成;各行业部门要加强行业 部门数据对接,每月至少 1 次向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反馈信息, 切实发挥预警作用;帮扶联系人每月对“三类人群”走访 1 次, 切实做到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 各乡(镇、街道) 

2.严格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坚持“监测对象要放 宽、操作程序要简化、帮扶介入要尽早、退出环节要从严”的原 则,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严格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既不 能风险消除不稳定而急于退出,又不能拔高帮扶标准而对稳定消 除风险的应退未退,坚决做到“应纳尽纳、应退慎退”。市乡两 级要指导好村级做好易返贫致贫户的识别、纳入和管理,对已落 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收 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 围、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的户,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风险 消除工作。对于风险消除户,要保证不少于 6 个月的关注观察期, 实行定期跟踪回访,确保不出现新的返贫现象。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 

3.坚决消除不放心村。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标杆村、 放心村”创建活动,按照“无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标准,结合软 弱涣散村整顿,对不放心村继续进行围村普查,排查整改问题,坚决消除监测对象“应纳未纳”问题,彻底消除不放心村;在放 心村基础上按照“班子强、环境优、有产业”要求培育标杆村, 确保标杆村数量达到 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教育、 医疗、住房、安全饮水方面是否存在“老问题反复反弹、新问题 未及时发现”、“巩固提升不细不实”等情况。 1.健康扶持方面。继续落实落细参保资助、大病集中救治、 慢病签约等政策,做到应签尽签、应治尽治、应助尽助,切实确 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大病集中救治率、 家庭医生签约率、履约率达到 100%;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 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作用,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全面提高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开展门诊重症慢性 病日常排查鉴定工作,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因需办理慢性病卡, 确保慢性病卡使用方便。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2.教育扶持方面。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各学段教育资助政策,继续改善 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子女“应助 尽助”“零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开展送教上门,对辍 学学生开展 3 次以上的劝返并有劝返记录,确保无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 3.住房安全方面。对农村住房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排查农村 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是否疑似危房,并进行鉴定评定, 对确定的 C、D 级住房按照标准实施改造或建新拆旧,及时验收 并发放补贴,对无人居住房屋要落实管护要求,确保“危房不住 人、住人无危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4.饮水安全方面。对照水量、水质、供水保障率、取水方便 程度等“四项指标”,确保饮水安全;切实加强对山区村安全饮 水的动态监测,确保干旱季节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加强安 全饮水工程管护,及时修复供水设施故障,确保使用正常。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5.兜底保障方面。重点排查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人员、多 子女户、低保特困户、大病户、整户无劳动力户等特殊群体是否 存在“应兜底未兜底”“关注关心关爱不够”等问题。持续强化 农村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 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困难 群体,持续推广“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积极探索重性精 神障碍患者集中救治服务,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群 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特困供养补贴,确保应保 尽保、应兜尽兜。对符合残疾人办证条件的,及时鉴定办证,按 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产业帮扶成效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 测对象是否有产业增收措施,带动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建立完善 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存在“一分了之、一股了之”等现象,已 建成的产业项目是否存在闲置等情况。 1.加强产业带动。全面清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帮扶情 况,准确掌握其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 业帮扶台账,通过落实金融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优先保障到 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进 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龙头企业+ 合作社+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帮扶模式,把脱贫人口、监测对 象真正嵌在产业链上,坚决避免一分了之、一股了之,真正让发 展产业成为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根本出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 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壮大特色产业。全面梳理乡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坚持 “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每个乡镇至少打造 1 个特色产业,每 个村培育若干新型经营主体且带贫效果明显。按照“集中联建、 打造亮点、撬动社会资本”的原则,坚持“特色化、集约化、规 模化”发展思路,打造一批产业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绩效好、撬 动社会资本多的乡村特色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打造供应链,围绕产业链条的完善提升,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基地建设等项目,推动全市乡村产业从“小 而全”迈向“大而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 (镇、街道) 3.强化项目监管。扎实做好已完工产业项目的监督、巡查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不闲置、资产不流失。规 范扶贫车间运营、村级光伏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确保效益发挥 最大化。积极做好自然灾害预警,最大限度降低极端恶劣天气带 来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4.做好消费帮扶。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引导各级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参与消费帮扶,鼓励龙头企业、农产 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商超与乡村、农户建立购销机制,增加 扶贫产品销售量,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场 监督管理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就业帮扶成效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排查脱贫户和监测 对象家庭中的劳动力是否全部就业,有意愿有能力的劳动力是否 全部接受就业技能培训等情况;公益岗位管理是否规范;脱贫户 和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交通补贴、就业奖补是否及时 发放到位等情况。 1.强化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全面清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 劳动力状况,紧盯就业帮扶措施,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劳动力信息台账,开展精准就业服务,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 庭劳动力实现“应就尽就”,确保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 规模不低于 2021 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扎实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要求,广泛征集农民诉求,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合理设置培 训项目,优化培训方式,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培 训质效,扎实开展“雨露计划”培训,选树创业致富带头人,及 时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补贴和职业教育补贴,切实提高脱贫人口和 监测对象持证上岗率,增加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信局、各相关单 位、各乡(镇、街道) 3.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岗位开发管 理,要坚决杜绝人岗不适、空岗、替岗、轮流坐桩和工资发放不 及时问题发生,持续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 的弱劳力或不能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保持乡村公益 岗位总体规模稳中有增,确保不少于 2021 年全市岗位开发总体 数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街道) 4.全面做好就业创业保障。持续加大奖补力度,继续向外出 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务工奖补和省外交通补贴,切实 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积极性。搭建好供需平台,不断提 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通过“点对点”服务,保障外出务工人 员安全有序返岗就业。对无劳动能力的,要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 在帮助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的同时,强化政策推动、乡 情感动、项目带动,吸引人才回流,推动返乡创业,壮大回归经 济,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 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按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街道)(五)金融帮扶成效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排查市乡村三级金 融服务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否精准,是否做 到“应贷尽贷”,是否存在将贷款资金用于其他非生产经营性支 出问题,是否存在逾期问题。 积极探索发展普惠金融,巩固拓展金融服务、信用评定、产 业支撑、风险防控四大体系成果,持续强化市乡村三级金融服务 机构建设,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的金融支农政策体系。持续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用好脱 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总余额 户贷率和新增户贷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做到应贷尽贷;加强贷 后管理,建立完善风险预警防控机制,防止逾期、用于非生产经营性支出等问题产生。持续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 构对帮扶龙头企业、合作社发放经营性贷款,充分发挥金融撬动 作用。聚焦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开发、推广特色产业保险和防 贫保险,最大限度降低发展产业和致(返)贫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发展中心、市乡村振兴局、各责任银 行、各保险机构、各乡(镇、街道) (六)政策落实帮扶成效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排查帮扶政策 措施落实是否存在“表面化”“笼统化”“不精准”“不落实”或 “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内容,全面清查脱贫 人口和监测对象帮扶政策精准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改帮扶措施 单一、帮扶措施与返贫致贫风险不匹配等问题。针对未消除风险 的监测对象,按照“每户监测对象安排一名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 任人”的工作要求,落实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五个一”机制, 对监测对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 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针对脱贫人口(不含监测对象),建立帮 扶联系人制度,重点关注联系对象“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 饮水安全”情况,及时消除易返贫风险点,确保不发生返贫现象。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各乡 (镇、街道) (七)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行动。重点排查市本级是否按 照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是否继续加大发展产业的投入力度,是否扎实做好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监管是否到位, 资产管理是否扎实等。 1.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各类资金优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的原则,确保 2022 年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规模不 低于 2021 年度投入规模,各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上 级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4 月初完成已下达我市资金的项目对 接批复并开工建设,10 月底前 2022 年度项目全面竣工。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 中心、市林场、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各乡(镇、街道) 3.加大资金支付力度。在确保资金对接率 100%前提下,资 金实际支付进度要高于时序进度,确保项目竣工一个,资金拨付 完成一个。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 中心、市林场、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各乡(镇、街道) 4.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两个一 律”要求,继续做好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 坚决执行项目实施“四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要 求、施工标准安全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 中心、市林场、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各乡(镇、街道)5.做好项目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六权同确”要求,衔接资 金形成资产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做好项目确权等记、监督巡 查。加强对经营类扶贫项目资产的管护,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绩效 及绩效收益部分的分配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对道路、 饮水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类扶贫项目资产的运营维修维护管 理,确保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林场、各乡(镇、街道) (八)档案资料规范提升行动。重点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信息采集表、档卡、暖心墙(明白卡)、数据平台是否存在“账账 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 参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 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79 号)文件要求,逐 村逐户逐项逐条校准档卡信息,进一步完善户档中帮扶明白卡、 户说明和村档中各类政策落实台账、帮扶台账、公示公告、审核 批复、公益性岗位协议等相关资料,做到内容精细、标准统一、 整理规范,不缺项、不漏项。切实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做实稳定 脱贫户信息采集,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做到各项 信息真实准确、无空项漏项、无逻辑性错误、无异常指标,实现 实际情况、档卡记录、信息系统数据“三对照”。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九)“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重点排查农村人居环境和户 厕改造是否存在“脏杂乱差”“为改而改”“改了不好用”等问题。 13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增强群众获 得感和满意度。常态化抓好户厕问题摸排整改,防止和纠正改厕 规划不科学、技术不过关、质量不合格、跟踪不及时等现象。帮 扶责任人要落实定期入户走访制度,坚持户容户貌和精神面貌双 提升,督促帮扶对象整理户容户貌,重点要关注鳏寡孤独老人和 失能半失能人员,要确保帮扶对象家中扫干净、生活物品摆整齐、 精神面貌好起来。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问题整改成效巩固提升行动。强化统筹推进,坚持边 查边改,把国家和全省后评估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 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信息平台反馈的信息错误问题、群众反映 的问题和日常发现的问题与“春季十大提升行动”排查发现的问 题有机结合,逐项梳理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确保整改成效。 1.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针对上级反馈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和 群众反映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特别是要抓好 2021 年国家和省巩 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的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问 题全部整改到位。 2.建立长效常管机制。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全市普遍存在的 共性问题,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 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43.及时处置信访舆情。建立健全涉贫信访隐患排查预警机 制,加强热线电话宣传和值班值守,将各类涉贫信访隐患发现在 基层、化解在基层,消化存量、遏制增量;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机 制和“三到位一处理”制度,及时处置化解涉贫信访案件,确保 在规定时间内案结事了,不发生反弹;定期开展案件回访,提高 当事群众对处理意见的满意率。建立健全涉贫舆情处置反应机 制,对舆情件及时回应、及时处置,不出现扩散发酵。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道)五、行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国之大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 底线任务,也是影响全市大局的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 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治性、底线性、重要性,巩固 脱贫成果“春季十大提升行动”是 2022 年开年第一战,是进一 步夯实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保障,务必要高度重 视、周密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责任感,正视 问题不足,聚焦短板弱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快速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 方案,精准施策,在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五个一”机制的基础 上,持续创新监测帮扶举措,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迅速组织 市乡村三级帮扶干部以村、户为单位对照《脱贫户、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排查表》开展排查清底;各行业部门要持续优化调整并落 实好帮扶政策,持续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全面排查短板 弱项,确保现行政策落实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 漏项;各帮扶单位要积极动员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持续开展“大 排查大走访”活动,持续提升帮扶实效和群众满意度。针对发现 问题,各行业部门、乡村两级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形成整改台账, 分类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发现问题在 5 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推 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走前列、创一流。 (三)狠抓作风转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能力作风建设 年”活动贯穿巩固脱贫成果“春季十大提升行动”始终,要重点 排查全市党员干部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过程中是否 存在“思想麻痹”“应付差事”“作风浮漂”等问题。要加强警示 教育,转作风、提能力,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下足“绣花” 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工作棚架。持续 深化巩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成果,积极倡树 文明新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信访舆情 风险,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督导指导。市督导指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较真 碰硬,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春季十大提升行动”各 项重点任务,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 重点人群、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开展不间断督导指导,及时发 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春季十大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 16效果,确保问题“清零”、短板补齐、工作提升。 (五)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 要利用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宣传形式,营造良好行动氛围。坚 持“以结果论英雄”,在活动期间,将把各乡(镇、街道)活动 开展实效作为每月综合评价和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综合 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对进度慢、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约谈, 因工作不认真、不踏实、不深入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见人见事、 追责问责。活动结束后,对在“春季十大提升行动”中组织周密、 举措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先进个人,予以宣传表彰;5 月中旬,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春季十 大提升行动”核查验收,验收结果将计入年终评价成绩。 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市直各行业部门需在每周五 下午下班前报送当周工作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 道)、市直各行业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5 月 1日前加盖公章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