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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05-2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18〕27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文〔2019〕11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41号)要求,着力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清洁河湖,改善人居环境”为主题,以全市中小河湖为重点,对农村的河、塘、沟、渠、堰等全面进行清理整治,通过“三清一平一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杂物、清洁水面、平整河床、整治岸线),确保2019年6月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清除垃圾。全面清理倾倒在农村河、塘、沟、渠、堰等内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二)清理杂物。全面清理农村河、塘、沟、渠、堰等周边区域的临时厕所、废弃棚屋、摊点、房屋等违法违章建筑和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堆积物、障碍物等杂物。

(三)清洁水面。全面清理、打捞漂浮在农村河湖水面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藻类等,保持水面干净。

(四)平整河床。全面平整坑洼不平、阻碍行洪的河床。

(五)整治岸线。全面整治河湖岸线,整修岸坡,明晰岸线,推进建设生态廊道。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动员部署(2019年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各环节时间节点,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河长办备案;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农村河、塘、沟、渠、堰等的具体分布情况和存在的“三清一平一整治”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发布存在问题清理通告,做到全民知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行动(2019年51—2019年5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湖“清四乱”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统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市河长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河湖“四乱”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公路干道桥梁上下游和村庄、学校、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周边河湖进行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负责对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及周边等进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方案,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行动不力的村(社区)要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做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四)总结验收(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20日)各乡镇(街道)河长办要及时归档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于2019年7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市河长办。市河长办将适时派出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验收,7月20日前全面做好迎接平顶山市抽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湖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对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导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是落实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将河湖清洁任务具体落实到包村干部、村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在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明确管理主体、人员,落实经费来源,完善农村河湖水行政执法机制,确保农村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农村垃圾“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着力消除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逐步实现垃圾收集、安全处置全覆盖,确保河流清洁常态化。

(三)做好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及时掌握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交办、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市河长办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彻底。同时,要把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诿扯皮、进度迟缓、完不成任务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教育群众将此次专项行动变成自觉行动,主动参与到此次清理整治行动中来,主动作为,自觉维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热线,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发现问题线索,跟踪清理整治,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