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矿建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中共矿建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的要求,现将矿建街道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无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矿建街道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我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有关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严格落实执行编制使用程序,无擅自增设机构、增加领导职数和超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矿建街道及时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到2022年12月,我街道现有人员39人(行政编制人员9人,事业编制人员30人),经与组织部门比对,本单位干部配备合理,严格依照三定方案实行;经与财政部门比对,在编人员均在财政预算范围内,人员工资发放形式其中21人为财政工资统发,18人为财政预算已安排但未实行工资统发,财政承担100%;经与社保部门比对,我办在编人员养老参保信息无异常,均正常参保。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矿建街道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2022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编制情况
矿建街道办事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扶贫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资源和社区建设办公室、综合监管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设置9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党工委委员4名(1名兼任纪工委书记,1名兼任人大工委主任,1名兼任武装部长,1名兼任副主任),政法委员由党工委委员兼任;副主任2名。实配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主任);党工委委员4名;副主任2名。
核定行政编制9名,实有使用行政编制人员9名。
2.事业编制情况
矿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3个,总编制数41名,实有30名。矿建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无内设机构,核定全供事业编制12名,其中股级干部3名;实有股级干部0名,工作人员10名;矿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无内设机构,核定全供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级干部3名;实有股级干部0名,工作人员9名;矿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无内设机构,核定全供事业编制18名,其中股级干部3名;实有股级干部0名,工作人员11名。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无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中共矿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泓潮 0375-8165566 1823661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