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矿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平顶山市委、舞钢市委的部署要求,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全市村(社区)“两委”进行换届。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这次换届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态、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谱写舞钢出彩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二是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四是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五是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2021年1月上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2月10前完成村(居)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12月1日前:村党组织开始向街道党工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共舞钢市矿建街道**村党员大会有关问题的沟通意见》《关于中共* *村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内的请示》《关于召开中共* *村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请),街道党工委进行批复。
12月15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作出换届决定,向党员公示。
12月17日前: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任期考核,开展民主测评;采取个人自荐、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等多种形式,推荐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参加推荐会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推荐有效。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与街道党工委进行书面沟通。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
12月19日前: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对于不能不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由街道党工委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街道党工委参考推荐得票情况确定。
12月20日前:确定考察对象。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街道党工委推荐意见,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考察。
12月22日前:街道党工委对照“九不能、六不宜”等负面清单,审核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审核后反馈到基层党支部,并把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换届办”)资格联审组。
12月23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送《关于* *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二请),并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同时,街道党工委整理后报市换届办审查。
12月24日前:村(社区)党组织确定候选人,街道换届办组织村(社区)“两委”侯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严肃换届承诺书》《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竞职承诺书》《侯选人创业承诺书》《当选后违纪违法或履职不到位辞职承诺书》。
12月24日至27日:市换届办资格联审组组织联审单位对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进行审查。
12月2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向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通知(时间距离党员大会选举日至少5天)。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确定应到会人数。上报《关于中共* *村(社区)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内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12月28日前:市换届办资格联审组向街道党工委反馈审查结果。
12月29日至30日:市乡村(社区)三级对需要调整的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根据市换届办审查意见,进行二请批复。
12月31日前:确定所有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侯选人。
2021年1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会委员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公布选举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选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村(社区)党组织即可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中共**村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三请)材料。街道党工委作出《关于中共**村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各村(社区)党支部选举最迟1月8日前结束。
1月1日至5日:提前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制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办法。
1月6日:支委会选举结果公示满5天后,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会7-9人组成),制定选举办法,公告,报街道备案;公布选民登记日(如选民登记日定为1月6-7日);公告选举日(如确定选举日为1月28日),并广泛宣传。
1月6日至7日:在前期做好各项准备的基础上,组织选民登记(对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进行登记),完善核对选民登记数据。
1月8日:第一次公布选民名单,并接收书面异议(5日内接收书面异议,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集中接收后,次日公布处理结果)。第一次公布选民名单必须在正式选举日前20日完成。
1月13日:满5天后的次日,第二次公布更正后的选民名单(至此不再更正,确定选民名单)。
1月14日至23日:提名确定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并公告(选举日5日前必须完成)。
1月15日至24日:市乡两级对仍未接受资格审查的村(居)委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查。
1月28日:村(居)委会选举。
1月28日至2月10日期间完成所有村(社区)选举。
2月17日-26日:处理特殊情况。
3月12日前: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选举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时健全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做好工作移交。以上工作需在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
3月31日前:组织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代表培训;建立完善村(社区)“两委”各项工作制度。
三、具体任务和要求
(一)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1.下大气力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压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要逐村(社区)多轮摸排、深入分析研判,及早“下深水”物色人选,并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研究把关。突出优中选优, 把“四有四带”(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配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中物色人选。
2.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3.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原则上行政村总人数1500人及以下,村(社区)“两委”职数在3至5人;行政村总人数1500人以上,村(社区)“两委”职数在3至7人;设党委的村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9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两委”班子成员人数设5人,“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市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委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
4.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廉洁意识强。尤其在候选人推选上要坚持“五个正向标准”:一是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守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廉洁自律。三是重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道德规范,关心农村(社区)发展和村(居)民生活,热心村(居)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有奉献精神,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四是有本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素质能力,农村要注重选拔懂管理、善经营、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要注重选拔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五是敢担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在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倡树乡风文明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维护集体和村(居)民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形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里任职。
5.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市乡两级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街道党工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做好人选考察工作,注重审查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市委。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不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街道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街道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
(二)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1.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提出人选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街道党工委审查时,将综合运用多种考评考核结果、村巡察反馈意见等;组织党员酝酿和选举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群众拥护。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要隆重庄严,充分体现政治性。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呈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党员大会日期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党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四是实施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2.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产生选举委员会。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市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时,也可以实施等额选举。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物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
3. 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严格参照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定工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3至5人,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支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应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当选后应报街道监察机构备案。
4.做好换届选举其他工作。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1次市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三)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坚持先整顿后换届。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换届之前。压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由包村领导带队逐村摸排,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做到全面摸排。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全面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为应对存在影响换届选举不稳定的各种因素,在县级领导分包联系村的情况下,街道每个村派出1名包村领导、1名包村干部,形成合力,精准施策,解决问题,做到化解矛盾“村村清”、守牢底线“村村安”。
2.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街道党工委要做到“六必谈”: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新一届“两委”班子候选人特别是“一肩挑”预备人选必谈、拟离任“两委”干部必谈、党员和群众代表必谈、有参选意向的人选必谈、有可能影响换届顺利进行的重点人员必谈,确保街道党工委与六类人员谈心谈话达到100%、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到100%、换届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到100%。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凡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立即依法依规取消,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从严追究责任。
3.加强换届选举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监督。全面施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创业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制度,加强对候选人参选行为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由街道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4.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消除各类隐患。要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及时开设来访接待场所、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要防范疫情风险,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街道、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抓好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具体责任,摸准村情民意,严把资格条件,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平稳进行、圆满成功;党建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民政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宣统办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财政所要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指导。包村领导全程督查指导分包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街道党工委要下派驻村工作组,全程驻点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的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和选举关键节点日报制度,对换届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等,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搞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高质量推行“一肩挑”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及时总结推广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四)科学统筹推进。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平顶山市委以及舞钢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实现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起来,同推动街道当前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以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新作为、新成效,不断开创矿建街道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