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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建设项目用地办理操作程序

发布日期:2021-12-2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建设项目用地办理操作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流程(平顶山市政府审批)

1.项目立项、可研。用地单位提供。(时间由用地单位确定)

2.土地丈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用地单位会同乡镇(街道)、村组群众现场勘测确认,并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3天,土地面积较大时间适当延长)

3.听证。由用地单位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乡镇(街道)、村组进行听证。(1天)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向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申请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时间待定)

5.组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拟定一书二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以及市政府的农转用请示及审查意见。附耕地开垦费发票、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确认单。(耕地开垦费由财政部门或用地人缴纳到财政局非税账户)3天)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卷材料报市政府印发请示文件。(时间待定)

7.平顶山市局用途管制科初审后受理,并组织用途管制科、耕保科、空间规划科、执法队等相关科室现场踏勘。(1天)。

8.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会审(会审科室为踏勘现场科室)。(时间待定)

9.平顶山市局报平顶山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三科)。(时间待定)

10.平顶山市政府批准后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天)

流程图:立项土地丈量听证组卷上报平顶山现场踏勘平顶山市局会审平顶山市政府审批

 二、城市批次、乡镇批次征收土地流程(省政府审批)

1.项目立项、可研。用地单位提供。(时间由用地单位确定)

2.市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土地丈量。由用地单位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乡镇(街道)、村组现场勘测,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3天)

4.市政府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多数群众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听证。

5.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乡镇(街道)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分别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间由所在乡镇、街道确定)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向平顶山市局(用途管制科)申请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时间待定)

7.组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科拟定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以及市政府征收土地请示文件和审查意见、信访评估,附社保费、耕地开垦费票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确认单以及相关图件。(社保费由财政局负责交到人社局的财政专户,耕地开垦费由财政部门或用地人缴纳到财政局非税账户)(7天)

8.市政府印发征地请示文件。(时间待定)

9.报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受理。(1天)

10.平顶山市局组织现场踏勘(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执法队、耕保科、自然资源调查科)。(时间待定)

11.平顶山市局会审(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执法队、耕保科、自然资源调查科、信访科)上报平顶山市政府三科。(时间待定)

12.平顶山市政府印发请示文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审查。(时间待定)

13.省自然资源厅会审(用途管制处、耕保处、自然资源调查处、空间规划局、执法局)通过后向省财政厅缴纳新增费,再上报省政府(五处)审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财政部门缴纳)。(时间待定)

14.省政府批准后向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备案,平顶山市政府转发省政府批准文件。(时间待定)

15.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2天)

16.乡镇(街道)负责补偿到位(补偿款包括征地区片价、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该项资金由财政局负责筹措)。(时间由乡镇、街道确定)

流程图:立项启动征地公告土地丈量发布征地方案公告签订协议组卷上报平顶山现场踏勘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上报省政府审批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程序

1.项目立项、可研。由用地单位提供。(时间由用地单位确定)

2.土地丈量。用地单位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组织规划科、地籍科等科室会同乡镇(街道)、村组现场勘测,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属于国有存量土地的,需报市政府批准收回土地。(收回国有土地需要进行土地补偿,该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3天)

3.拟定规划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根据控规拟定出让土地各项规划指标。(2天)

4.土地价格评估。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出具土地价格评估报告(需在自然资源部备案)。(5天)

5.地价会商。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出让具体宗地现场踏勘,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地价会商会。(时间待定)

6.报市政府审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法制科审查后印发批准文件。(时间待定)

7.发布出让公告。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出让公告,在自然资源部和河南省土地市场交易网上发布公告。(30天)

8.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成功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自然资源部网上公示。(5天)

9.签订出让合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拟定土地出让合同在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示,公示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6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10天)

10.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2天)

11.颁发不动产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土地出让批准文件、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发票以及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凭证、权籍调查成果(用地人提供)进行土地登记。(1天)(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土地储备中心或者由用地人缴纳到税务局,契税由用地人缴纳到税务局)。

流程图:立项土地丈量拟定规划指标土地价格评估地价会商上报审批发布出让公告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颁发不动产证

四、土地使用权划拨程序

1.项目立项、可研。由用地单位提供。(时间由用地单位确定)

2.土地丈量。由用地单位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组织规划科、地籍科等科室会同乡镇(街道)、村组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3天)

3.办理环评手续。由用地单位会同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时间由用地单位确定)

4.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由用地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2天)

5.组卷会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会同耕保科、用地科、规划科、地籍科、法制科会审后,拟定土地划拨供地方案。

6.上报市政府批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将拟定的划拨土地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批准。(时间待定)

7.颁发土地划拨决定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在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对市政府批准的供地方案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土地划拨决定书。(10天)

8.办理不动产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市政府批准文件、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缴纳耕地占用税凭证、权籍调查成果(用地人提供)进行土地登记。(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土地储备中心或者由用地人缴纳到税务局)(1天)

流程图:立项土地丈量立项环评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府审批颁发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