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朱发〔2022〕46号
中共朱兰街道工作委员会
朱 兰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印发《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站办所:
现将《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朱兰街道工作委员会
朱 兰 街 道 办 事 处
2022年11月11日
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 《舞钢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朱兰辖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聚焦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50条具体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贡献朱兰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2022年11月1 日至2022年11月15日)
1.制定印发《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2.各社区(村)和站办所认真学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方案要求,增强开展集中攻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 各社区(村)和站办所深入分析本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广泛利用宣传栏、网络、微信、抖音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辖区各单位和居民自觉做好安全生产。
4.辖区所有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村)和站办所加强指导服务,确保企业隐患问题查得清、查得全、查得准, 改到位。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阶段 (2022年11月16 日至2023年1月31日)
1. 各社区(村)和站办所按照本方案, 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边排查边整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令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专人盯防,限期整改。
2.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办所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以执法促整治。同时,强化联合执法,合力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3.督导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压茬进行、同步推进。纪工委牵头组建督导组,不间断督导检查各社区(村)和站办所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配合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攻坚“回头看”和巩固提升阶段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1. 各社区(村)和站办所对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切实整改到位,防止杜绝死灰复燃。
2. 各社区(村)和站办所要着眼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逐项梳理出机制体制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站办所、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巩固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成果。
3.针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的处置情况,应急办联合纪工委强化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传导压力,确保重点问题根本解决、重大事项妥善处置。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重点。配合上级职能部门,持续加强非煤矿山的有关安全监管,积极做好非煤矿山外围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环境。(牵头站办所:应急办)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重点。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实施联合审批;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整治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均达到标准上岗条件。(牵头站办所:应急办)
(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五清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强化对全市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防控和监管,狠抓全时段监管,尤其是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及冬季防火工作。强化对车站、宾馆、景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 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深化推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牵头站办所:应急办)
(四)电力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按照资产归属分类的检查重点,对公共电力设施、专变用户、一表一户用户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牵头站办所:经济办)
(五)文化旅游安全排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饭店、景区、校外培训机构、重大文化活动场地等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文化市场执法监管, 严查文旅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创造安全有序的文旅行业经营环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站办所:文化站)
(六)教育行业排查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学校开展学生防溺水、消防、交通安全防范教育等情况。加强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整治校园天燃气及瓶装液化气管道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问题;整治校车超速、超员和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跨区域越线营运等问题;在教室、宿舍、食堂、报告厅、储藏室等区域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牌等消防设施器材;整治私拉乱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等问题;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火灾防范措施;制定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食堂原料 采购、存储、加工等各环节管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门店、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和流动饮食摊点。(牵头站办所:文化站)
(七)养老行业排查整治重点。聚焦养老行业重点领域,对养老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加强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及加工等食品安全方面管理;对养老机构用房是否属于危旧房屋、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以推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牵头站办所:民政所)
(八)城乡燃气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管道燃气企业和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行为;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落实城区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提高城乡燃气智慧化管理水平;强化城乡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对现存管道设施安全性进行评估,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因素;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水平。(牵头站办所:城管站)
(九)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屋排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深基坑、现场防火等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严查“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市场秩序。(牵头站办所:城管站)
(十)农业农村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强化农村户用沼气及畜禽粪污贮存池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气密性和畅通性、脱硫设备的有效性、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到位情况;排查农(兽)药经营单位(门店)仓储、生产、经营等的安全要求情况,配备通风设施、消防器材、预防中毒急救药品情况;规范畜禽养殖、饲料生产企业养殖、生产各个环节,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做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对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站办所:协调办)
(十一)交通运输排查整治重点。以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为重点,严肃查处机动车辆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时段、全区域,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力度,对全部客 (货)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员准驾资格;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预防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运营行为;开展渣土运输车、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超载行驶、强超强会、抛洒遗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牵头站办所:协调办)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重点。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管,加大对校园食品、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农村聚餐等领域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紧盯医疗机构及药品流通领域工作薄弱环节,关注检测试剂、防疫物资等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抓好肉蛋奶、食用油等大宗消费物资食品安全,着力提升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铁腕“打非治违”,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牵头站办所: 食品药品协管站)
(十三)预拌混凝土行业排查整治重点。重点对丰隆、国凌等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厘清生产企业布点备案、手续审批,规范工程区域临时站点生产。严格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大力整治建设不规范、实验室不达标、人员配备不齐全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严格预拌混凝土运输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 陈志强;责任站办所:经济办、环保所、城管站、协调办、应急办、食品药监所、矿业社区、朱兰村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各社区(村)和站办所要分别成立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实施集中攻坚行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分包各社区(村)和分管站办所的责任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三个清单”(问题、措施、责任),严格落实“三查三签字”制度 (企业自查、分管领导复查、站办所监管人员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签字,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站办所监管人员签字)。
(三)注重信息预警。各社区(村)和站办所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救援及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要密切关注舆情处置动态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迅速处理、准确应对,切实回应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切,有效避免安全生产负面舆情。
附件1:朱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2:朱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3:朱兰街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4:朱兰街道电力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5:朱兰街道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6:朱兰街道教育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7:朱兰街道养老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8:朱兰街道城市燃气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9:朱兰街道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屋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10:朱兰街道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11:朱兰街道农业农村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12:朱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13: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1
朱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朱兰辖区范围内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开展地下矿井供电、强化运输、通风等主要生产系统专项执法,整治超层越界开采、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做好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等专项排查整治,定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陈志强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 任 人:张 驰
各社区(村)及其他业务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张 驰(应急办主任)
成 员:刘国需(朱兰派出所所长)
蔡 彬(环保所所长)
柯新刚(城管站站长)
闫奇峰(经济办主任)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张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一)非煤地下矿山。非煤矿山企业证件必须齐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严禁盗采;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技术和管理人员;严格双重预防体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加强安全监测、视频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建设,及时处置并上报安全风险;防范采空区坍塌、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坠罐跑车等事故;加强顶板观测,强化巷道顶板管理,按规定上齐相关支护措施。
(二)露天矿山。严厉打击盗采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格按规定开展边坡稳定性评估和检测,严禁平盘宽度不足、台阶超高、边坡角过大、“一面墙”开采,严禁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严格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严格按照规定建设防洪、排洪设施。
(三)尾矿库。尾矿库“头顶库”监测数据必须接入国家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防范溃坝事故;按照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放矿及筑坝方式、干式堆存尾矿的含水量、坝高、库容、坝体浸润线埋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施工、维护、拱板安装及选矿厂周边防排水设施、地基、电气等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办。负责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加强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
(三)城管站。负责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非法违法行为,监督指导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对按规定关闭、取缔的矿井,依法向上级部门申报注销采矿许可证。
(四)经济办。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工信部门制定的非煤矿山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对使用国家或省、平顶山市明令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矿山,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环保所。负责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合理处置弃置尾矿和废石,做好尾矿库次生灾害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
(二)各社区(村)。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督查巡检,对所有证照不全的企业,配合落实关停措施;对市政府公告关闭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并加强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制定辖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并做好组织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制止辖区内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附件2
朱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朱兰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实施联合审批,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值班等制度,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整治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储存管理不合规、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陈志强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 任 人:张 驰
各社区(村)及其他业务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张 驰(应急办主任)
成 员:刘国需(朱兰派出所所长)
蔡 彬(环保所所长)
郭浩然(协调办主任)
郭亚辉(食品药品协管站站长)
赵中博(招商办主任)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张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企业安全基础方面。企业应按照从业人员比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升从业人员学历专业水平;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安全“三同时”程序严格执行。
(二)重大危险源包保方面。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承诺内容应涵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安全包保责任。
(三)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方面。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档案,详实记录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方面。企业应建立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并进行日常双预控运行情况监测;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方法、工作程序等及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任务;对发现的不可接受风险辨识分析、建立清单,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制定检查计划,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和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各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建立整治台账。
(五)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方面。企业应制定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定期查看检维修作业、变更等资料,检查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票证,核对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票证办理情况。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同时应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持作业票证,并采取防止中毒或窒息的防护措施。
(六)承包商管理方面。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组织承包商入厂前安全教育及现场监督检查。
(七)设计管理方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重点监管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计单位应具备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建(构)筑物、设备间的防火间距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企业实际建设情况应与设计一致;转移非转项目设计诊断报告中给出具体的诊断结论和问题清单;企业应制定方案落实设计诊断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八)工艺管理方面。工艺技术来源应可靠且具有合规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应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再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并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
(九)仪表自动化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及日常仪表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各类台账和仪表巡检记录;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不少于30天)等功能。
(十)应急管理方面。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办。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各社区(村)开展“攻坚行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企业自查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派出所。负责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协调办。负责组织开展危化品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
(四)招商办。加强对石油和成品油流通等的安全监管。
(五)食品药品协管站。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许可证管理,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
(六)环保所。负责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七)各社区(村)。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牵头站办所做好专项方案的贯彻落实。
附件3
朱兰街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营造朱兰辖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强化消防安全防控和监管,围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以及冬季防火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巡查,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推动“五清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各类消防隐患,确保防火安全。
责任领导:陈志强
牵头单位:应急办
责 任 人:张 驰
各社区(村)及其他业务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强(党工委委员、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驰(应急办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国需(朱兰派出所所长)
孙小杰(党政办主任)
胡亚会(财务科科长)
蔡 彬(环保所所长)
郭浩然(协调办主任)
郭亚辉(食品药监所所长)
赵中博(招商办主任)
李浩楠(宣统办主任)
张新平(卫健办主任)
民政所(民政所所长)
柯新刚(城管站站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伟华(文化站站长)
闫奇峰(经济办主任)
尚 杰(社保所所长)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张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
1.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等“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清理。
2.对在门窗上设置固定栅栏、固定广告牌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和救援开口;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
3.对摆放物品、停放车辆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4.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5.对饭店、网吧、美容、健身休闲、娱乐游艺等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责令停用。
6.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坚决予以关停,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8.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或者易燃装饰材料的,责令全部拆除。
9.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的和违规存放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予以清理。
10.因疫情封控的区域,要采取视频连线、电话指导等方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远程检查指导,督促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二)整治任务
1.实施“全方位”排查。
(1)网格全面排查。坚持属地主责,以各社区(村)为基本单元,联合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检所、各社区(村)专职消防救援队等基层力量,以及村(居)两委、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按照综合网格划分,逐个网格、逐条街道、逐个场所明确责任人员、排查人员,全覆盖开展排查。
(2)相关站办所条线排查。派出所、文化站、卫健办、食品药检所,组织专门力量,对属于本行业、本领域的场所开展检查。
(3)建立三个清单。各社区(村)以及有关站办所,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动态调整、跟踪整改。
2.落实“清零式”整改。
(1)落实清理措施。对违规留宿人员、违规设置影响救援和疏散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违规使用的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违规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各社区(村)要督促整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2)落实督办措施。对隐患问题突出、集中连片的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市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单位、区域,定期开展媒体曝光,切实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3.开展“精准化”宣传。
(1)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一批“九小”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采取集中组织观看、张贴警示图画、媒体广泛播放等形式,警示提示“九小”场所业主做好消防工作。对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火灾现场警示。
(2)开展全面培训。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在“九小”场所普遍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定期向手机用户推送短信,大力普及防火常识。
4.强化“常态化”治理。
(1)落实常态排查制度。各社区(村)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制定防火检查计划,通过“一队一中心”消防安全信息服务系统每天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每周组织夜查。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对有人员住宿的场所每季度至少全部巡查一次,其他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每半年至少全部巡查一次。
(2)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各社区(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更新建设。在“九小”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在小型餐饮经营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3)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此次综合治理,固化经验做法,完善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一队一中心”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消防执法赋权工作进度,完善消防隐患流转程序,形成执法全流程闭环,防止问题隐患反弹,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四、职责分工
(一)社区(村)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派出所、城管站、文化站、食品药检所、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治理职责,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经济办。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文化站。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经济办。负责将消防科技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消防安全重大科技攻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朱兰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做好监管范围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所。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财政所。负责按照规定对消防资金进行预算管理。
社保所。负责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城管站。负责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管理,依据规划预留消防设施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城管站。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协调办。负责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招商办。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文化站。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
卫健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应急办。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的重点单位(部门)报市政府备案,将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市委、市政府。
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监督管理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城管站。负责抓好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
宣统办。负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经济办。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采用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
党建办。负责确保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对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执法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其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其他有关站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有关工作。
附件4
朱兰街道电力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朱兰辖区电力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以消除重特大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为目标,分级分类重点加强公共电力设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高层居民小区、小微企业以及一户一表用户进行全面用电安全排查,形成风险隐患库,辨识风险等级,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宋红霞
牵头单位:经济办
责 任 人:闫奇峰
各社区(村)及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电力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宋红霞(副主任)
副组长:闫奇峰(经济办主任)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经济办,闫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朱兰辖区电力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公共电力设施。开展输电线路巡视、配网设备局放及红外测温工作,加强“三跨”(跨越铁路、公路和重要输电通道)、森林火灾、特高压密集通道等重要隐患治理,针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成立复查组复核;对核实后的隐患按照“一般”“较大”“重大”三类分级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二)专变用户。重点开展供电及安全用电检查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特别是针对用电设备、线路(电缆)安全运行以及专职电工和安全工器具配置等,严格落实“四到位”工作要求,建立整治台账,排查电力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一表一户用户。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全面排查居民家庭、动力商户、个体经营商户、小作坊以及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排查下户线、进户线及附属设施的用电安全隐患,重点关注进户线、家用负荷大小等状况以及漏电和过负荷自动断电装置配置等;做好计量装置巡查,及时更换老旧设施,排除电器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一)经济办。负责全市用电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监督;督导供电企业对全市重点企业、重要用户、转供电用户等用电隐患整改;协调各单位配合供电公司加强用电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应急办。负责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保障管道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朱兰供电所。按照供电服务网格化管理,组织各供电所,对全市电力用户开展全面用电安全排查;根据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建立安全隐患库,针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全力实施整改。对于用户产权的用电安全隐患,及时送达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督促用户整改,并将用户产权用电隐患以报告形式上报相关单位。
(四)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电检查、管理、督导、协调等;负责排查辖区内的用户设备隐患,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指导,对存在隐患风险较大的企业及居民用户依法采取措施。
附件5
朱兰街道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专项方案
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文旅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重点对文化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景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安全、重大文化活动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王景伟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 任 人:张卫华
各社区(村)及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王景伟(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卫华(文化站站长)
李浩楠(宣统办主任)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站,张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疏散通道违规占用和规范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置维护、给水系统管理、电梯审验维护等规范管理情况,违规铺设电气线路、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违规存储油漆等危险化学品情况。
(二)星级饭店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许可情况,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检验及性能状况,客房、会议室等各种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提示等情况,厨房有效餐饮及卫生许可、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情况,游泳池、儿童娱乐设施安全提示及保障措施等情况。落实客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等措施情况。在大厅、电梯厅、餐厅等公共区域配备安全通道及消杀用品情况。
(三)A级旅游景区
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检验许可情况,安全通道及疏散出口设置情况,特种设备运营许可情况,景区食品卫生安全许可情况,警示标识、安全提醒设立情况。强化流量管控、严防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重点检查扫场所码、核酸检测、人员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备配备、合格情况;规范设置管理消防通道、电动车充电情况。
(五)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重点检查广播电视台播控机房、发射机房、供配电系统、监控设备等安全播出重要环节和重要设备符合规定情况。检查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应急操作流程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六)公共文化场馆
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责任落实、“三到位”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源、电路电器安装使用等设备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情况,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畅通情况,防火间距被违规占用等情况。
(八)旅行社
重点检查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定期对上架和发布的旅游产品安全评估情况,选择的住宿、餐饮、旅游客运企业等供应商合法经营资质情况,签订合法规范合同情况。租用的旅游车辆符合规范等情况,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文化站。负责牵头抓好文化旅游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同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检查、监督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安全责任落实监督,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监督约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
(二)派出所。负责对文旅场所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进行处置、关停等。
(三)协调办。负责整顿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督促旅游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的安全和技术状况维护,保障旅游包车车况安全;加强旅游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引导游客安全乘车,防止重特大旅游客运事故发生。
(四)城管站。负责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对辖区旅游景区内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指导全市网吧、KTV等文旅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五)消防安全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馆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各社区(村)落实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分工要求,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制止辖区内文旅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附件6
朱兰街道教育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
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教育行业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教育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抓好燃气管道、校车、消防、食品卫生、校园周边安全攻坚,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责任领导:王景伟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 任 人:张卫华 李浩楠
各社区(村)及其他相关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教育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王景伟(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卫华(文化站站长)
李浩楠(宣统办主任)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站,张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教育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教育。重点排查学校开展学生防溺水、消防安全、铁路沿线安全防范等教育情况;实验室、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二)教育设施。重点排查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学校体育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三)燃气管道。重点排查校园天燃气及瓶装液化气管道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安装防泄漏报警装置及自动切断装置情况;违规使用醇基等危化燃料整治情况。
(四)校车安全。重点排查校车超速、超员情况和校车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非法跨区域越线营运情况;校车驾驶员私拉乱运、挪作其它经营的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在教室、宿舍、食堂、报告厅、储藏室等部位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牌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校内电器用品安装、使用和电线敷设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情况;私拉乱接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整治情况;消防巡查正常进行及责任人、记录完善情况;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设施设备情况;落实电动车集中停放和电动车火灾防范情况。
(六)食品卫生。重点排查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食堂原料采购、存储、加工等各环节管理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情况。
(七)校园周边安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情况,流动饮食摊点、非法出版物门店及非法出版物整治情况,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及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文化站。
1、负责辖区学校安全监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督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教育设施、校舍、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学校体育训练活动等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调查处理有关事故。
2、负责清查校园周边书摊、门店出售的恐怖玩具,赌博玩具和含不健康文化内容的玩具,假冒伪劣学生用品及非法出版物。
(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教育行业安全攻坚行动,落实工作任务并负责指导并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指导校园消防安全演练及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城管站。负责教育校舍工程建设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工地建设安全措施。负责全市校园内用气安全的日常业务指导,校园及周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人员清理校门口及周边流动商贩。
(五)派出所。负责维护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负责校园周边上下学高峰时段护学岗值班,疏导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对涉及校园治安案事件应急处置,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
(六)协调办。负责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审核新审批校车运行线路;加强校车所经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标牌等相关设施的维护。
(七)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堂落实进货索证及查验制度情况,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等食品。对食堂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专业操作间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
(十)各社区(村)。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分管本辖区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本辖区校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督查巡检,对所有存在燃气管道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等方面隐患的单位进行监管;制定本辖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辖区发生涉教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及时、准确、完整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涉教应急演练;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及时制止辖区内校园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7
朱兰街道养老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养老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养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聚焦养老行业水电消防、食品药品、住房安全、养老诈骗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养老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抓好安全事故防范,加强治本攻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养老行业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史春霞
牵头单位:民政所
责 任 人:南亚敏
各社区(村)及其相关业务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市养老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黄红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南亚敏:(民政所所长)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民政所,南亚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朱兰辖区养老行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2012)规定,对全市养老行业水电消防、食品药品、住房安全、养老诈骗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一)加强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攻坚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禁在老人房间、餐厅、库房、储藏室等功能房使用明火,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特别对线路、消防设施、配电房、燃气等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谨私接电线,超负荷用电;持续实施消防安全达标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工程,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消防手续齐全、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实战准备,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二)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攻坚战。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向工作人员和老年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和防范中毒等科普知识宣传。确保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食品安全常识,严格执行原料控制、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执法上岗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完善应对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个人卫生习惯养成,合理储备饮食物资,革除饮食陋习,培养良好饮食习惯,积极落实分餐制和分散就餐要求。
(三)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攻坚战。对符合养老机构(场所)发展和管理要求的,经排查、评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的,由产权人(使用人)按照国家规定加固改造、新建搬迁等方式予以整治;对不符合养老机构(场所)发展、服务对象少、功能发挥不明显、改造成本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的老旧小型养老机构(设施),在妥善安置服务对象的情况下,予以关停。
(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核查朱兰辖区各类养老机构(场所)和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证照不齐的机构(场所),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场所)情况。聚焦重点,全方位逐一排查养老机构(场所)在涉嫌诈骗、规范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以“办卡”“养老地产”“保险理财”“养老养生”“保健品”“旅游”等名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吸纳或变相吸纳公众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以资金回报的行为。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对养老机构(场所)存在的涉嫌诈骗、规范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所。负责养老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养老行业安全规范,严格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养老机构(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养老行业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养老行业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组织或参加养老机构(场所)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并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朱兰派出所。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城管站。负责对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执行监督;依法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执行监督;对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房屋安全鉴定不达标的房屋,依法要求其进行加固或拆除等。
(四)卫健办。负责指导养老机构聚集性传染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和应急工作。
(五)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对养老机构(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六)朱兰消防服务中心。依法负责对养老机构(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案、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七)各社区(村)。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督促养老行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督查巡检,对证照不全的养老机构(场所),配合落实关停措施;对市政府公告关闭的机构(场所),依法实施关闭;制定本辖区养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辖区内发生养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及时、准确、完整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
附件8
朱兰街道城乡燃气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燃气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城乡燃气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加强对管道燃气企业、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城乡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护,对现有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评估,开展燃气设施管网安全监测智慧化建设,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推动城区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加强餐饮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引导全社会规范用气,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陈罡星
牵头单位:城管站
责 任 人:柯新刚
各社区(村)及其相关业务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城乡燃气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罡星 (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柯新刚 (城管站站长)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城管站,柯新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城乡燃气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应达到法定要求。
3.严查充装非自有产权、超期未检、超报废期限气瓶或翻新“黑气瓶”等行为。
4.严查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倒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5.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按标准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6.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双重预防体系,定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7.严格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监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有效运行。
8.建立液化气用户实名制档案,实行实名制销售。
(二)燃气运输配送环节
9.督促天然气管道企业加强长输燃气管线安全管理。
10.定期开展燃气管道巡线和安全检验,开展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和防腐工作。
11.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确保运输燃气车辆安全营运,运输人员具有承运资格证书。
12.统一管理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车辆。
(三)燃气用户使用环节
13.燃气用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3C认证的燃气具。
1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严禁非金属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5.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6.严禁使用不合格气瓶及工业丙烷气瓶。
17.全面推广燃气用户安装燃气安全装置,推进“瓶改管”工程,鼓励餐饮经营单位改用管道天然气。餐饮等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到位、报警器质量达标、适用气型合规、安装位置正确且处于工作状态。
18.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存瓶总量超100千克需设置专用气瓶间;严禁气瓶间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气瓶间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四)燃气工程施工环节
19.严查燃气管道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按设计方案施工。
20.严查新、改、扩建燃气压力管道未办理施工告知、监督检验不合格项目;严禁新建改造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21.制订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涉燃气管网的市政工程在施工前应与燃气主管部门和管道燃气企业进行有效对接。
22.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液化石油气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规范,气瓶来源合规。
(五)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23.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经济办。负责全市天然气长输管线保护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督促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依法组织或参加天然气管道保护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城管站。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等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责任。
(四)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负责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工作,加快建立气瓶充装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招商办。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自动切断装置和金属连接软管,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朱兰派出所。依法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七)应急办。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八)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依据《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协调办。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十)文化站、经济办、民政所、卫健办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自动切断装置和金属连接软管,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9
朱兰街道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屋安全集中
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在建筑施工及自建房领域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及自建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重点对全市建筑施工项目、自建房领域进行排查整治,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自建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陈罡星
牵头单位:城管站
责 任 人:柯新刚
各社区(村)及其相关业务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屋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罡星 (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柯新刚 (城管站站长)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城管站,柯新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朱兰辖区建筑施工及自建房领域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方面
依法依规对全市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开展检查。
(二)建设工程施工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检查整治。
(1)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整治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论证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按规定备案、安装、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情况。
(3)模板支撑系统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框架材料及构配件材质情况,按规定进行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基础验收、搭设后检查验收、浇筑过程现场监控等。
(4)基坑(土方)开挖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深基坑作业按照标准施工、委托第三方监测、专业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情况;对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情况。
(5)脚手架工程检查整治。重点检查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和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等。
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检查整治。重点检查临边洞口、高空作业平台防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按规范标准施工情况。
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区域内的外电线路安全防护和规范操作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审批制度执行、专人负责监护等情况。
6.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审批、实施情况;消防水管随层敷设情况;外架安全网阻燃性能合格情况;气瓶气罐规范使用情况;工人宿舍消防器材配备和安全用电情况。
7.装修装饰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管理情况、质量安全按管理规范或技术标准实施情况。
8.房屋建筑电力分项工程方面。重点检查设计单位执行电气设计规范标准,施工单位使用电器材料、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情况等。
(三)自建房整治方面
1.持续对市域内所有自建房屋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治。
2.完善自建房排查台账,对应列未列、排查实际与国家平台信息不符的进一步完善。
3.对已录入国家平台经营性自建房严重安全隐患台账中经营性自建房、商住混合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在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再次进行彻底排查,不留死角、盲区。
4.对初判无隐患鉴定结果为C、D级经营自建房,检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排查整治情况与国家平台一致情况。
5.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销号率100%。
四、职责分工
(一)城管站。负责依法依规检查全市建设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等。
(二)文化站。负责教育系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经济办。负责通信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城管站。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含2个保交楼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分管的市政设施工程,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事项第一时间书面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统筹协调全市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研究协调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
(五)协调办。负责交通运输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协调办。负责水利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应急办。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内部建设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城管站。负责对分管的市政设施工程和相应的检修维修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市住建局移交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复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书面向市住建局反馈查处结果。
(九)经济办。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
(十)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一)舞钢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及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附件10
朱兰街道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舞钢市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办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通过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工程建设的安全执法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运营公路的巡查整改提升,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进行全时段、全区域的安全监管,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李学义
牵头站所:协调办
责 任 人:郭浩然
各社区(村)及协调办全体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李学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郭浩然(协调办主任)
成 员:张 驰(应急办主任)
柯新刚(城管站站长)
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协调办,郭浩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方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履行,普货运输重点领域、关键部位。
(二)公路运营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遂道等构造物安全隐患;排查急弯陡坡、公铁平交道口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的隐患;排查国省道路、易发生运输车辆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安全隐患、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围绕“人、车、路、站”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黑出租”等违法运营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社区(村)。建立健全辖区交通安全工作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协调办。牵头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应急办。组织、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城管站。负责城区道路(国、省干线除外)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及上报、整改消除。
附件11
朱兰街道农业农村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办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规范户用沼气使用和畜禽粪污处置,加强农(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和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办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李学义
牵头站所:协调办
责 任 人:郭浩然
各社区(村)、协调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李学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郭浩然(协调办主任)
成 员:各社区(村)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协调办,郭浩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全朱兰辖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农村户用沼气及畜禽粪污贮存池方面。户用沼气设施重点检查沼气池进出料口和水压间设置、输气管路和沼气灶具的气密性和畅通性等情况;畜禽粪污贮存池重点检查通风通气、设施设备维修、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
(二)农(兽)药方面。农(兽)药经营单位(门店)重点检查农(兽)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兽)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农(兽)药经营单位(门店)营业场所、仓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畜禽养殖方面。畜禽养殖企业重点检查养殖企业化粪池、污水暂存池、供热锅炉、供电线路、养殖圈舍顶棚、沼气设施、饲草饲料库房等设施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畜禽养殖企业生产加工和运输机械设备操作作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协调办。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单位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农业农村企业、农(兽)药经营单位(门店)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各项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附件12
朱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朱兰街道委员会、朱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有效遏制食品药品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责任
全面压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农村聚餐等领域和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隐患,紧盯医疗机构及药品流通领域薄弱环节,提升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铁腕“打非治违”,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陈春霞
牵头单位:食品药品协管站
责 任 人:郭亚辉
各社区(村)及其他相关业务站办所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陈春霞(副主任)
副组长:郭亚辉(食品药品协管站站长)
成 员: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食品药检所,郭亚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全朱兰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方面。对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存在风险隐患较多、可能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领域、场所。切实抓好校园食品、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遏制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势头;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加强肉蛋奶及其制品、白酒、食用油、蔬菜等大宗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药品安全方面。以大中小型医疗机构及其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等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购进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挂靠”“走票”、违法回收药品等药械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和网络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食品药品协管站。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分类整治、建立台账、全程跟进、对账销号;对一般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二)朱兰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依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三)文化站。负责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落实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把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民政所。负责加强养老机构食堂管理,督促各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城管站。负责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招商办。负责加大各环节食品保障供给,督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确保各类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保。
(七)卫健办。负责做好全市发生的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病例样品的采集、检验,形成调查结论;加强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工作。
(八)协调办。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制度,凭肉品肉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厂入市。
(九)协调办。负责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按要求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十)各社区(村)。按照全市食品安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包保任务清单制,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立健全网格化、精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附件13
朱兰街道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落到实处,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决定成立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与职责如下:
第一组长:李洪涛(党工委书记)
组 长:张鲁平(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志强(党工委委员、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王景伟(党工委副书记)
陈罡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史春霞(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学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春霞(副主任)
宋红霞(副主任)
刘国需(副主任、朱兰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小杰(党政办主任)
邢书会(文明办主任)
王小勇(纪工委副书记)
张 驰(应急办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柯新刚(城管站站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伟华(文化站站长)
郭浩然(协调办主任)
郭亚辉(食品药品协管站站长)
闫奇峰(经济办主任)
张 茹(矿业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俊霞(光源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赵会敏(和谐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周丽娜(夕阳红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桂粉(滨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晓燕(银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臧兰霞(园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祥芝(朱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兰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名单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志强
人员:张 驰、贾 爽
职责:负责上情下达,社区(村)和站办所业务的培训与指导,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综合行政执法组
组长:陈罡星
人员:柯新刚、杨文平、王伟周、王小勇、张 驰、闫奇峰、郭浩然、蔡 彬、陈文杰、 贾 爽、郭世鹏、张毅龙、彭森根、张新平、刘培霞、孟小民、唐亚龙、张长民。
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对下发过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的企业、社会单位限期未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停业整顿、完成整改。
三、巡查督导组
组长:史春霞
人员:王小勇
职责:做好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进度的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理目标的,严肃追责。
四、宣传组
组长:王景伟
人员:邢书会
职责:做好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开展照片的收集,工作动态的发布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景伟
人员:孙小杰
职责:做好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物资的配送,车辆调度等。
工作专班设在应急办,陈志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驰任副主任,统筹协调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梳理研究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