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寺坡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科室:
经寺坡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寺坡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寺坡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5日
寺坡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街道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移动通讯设备等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街道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应急救援制度
机关各科室、社区(村)要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宣传和日常演练,对预案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储备、人员机构,要及时补充和变更,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可立即启动。
三、应急处置制度
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社区(村)应立即向街道办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四、防灾减灾宣传制度
街道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的救援工作机制。
五、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社区(村)要立即处置,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社区(村)须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街道办应急办报告信息,相关文字材料必须由社区(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六、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
社区(村)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特别关注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