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 寺坡街道办事处 - 财政信息 - 年度财政预决算

2020年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舞钢市委办公室、舞钢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朱兰街道、垭口街道、寺坡街道、院岭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舞办〔2019〕79号)文件规定,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在舞钢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派驻基层站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基层机构工作人员。

  四、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政治、社会工作及各项改革。

  五、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街道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强化村(社区)级“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科技、体育、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城市管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村(社区)建设、服务发展规划,发展村(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村(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综合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八、承担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畅通群众与政府沟通渠道,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只包括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本级。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行政内设机构7个:

  1.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城市管理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

  5.社会事务办公室;

  6.生态资源和社区建设办公室;

  7.综合监管办公室。

  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95人,实有在职人员89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920.74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51.18万元。同比增长5.88%,主要原因:社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及亮点社区建设。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收入预算9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支出合计920.74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751.10万元,占81.58%;商品服务支出54.25万元,占5.89%;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0.39万元,占2.21%;项目支出95万元,占10.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20.74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18万元,同比增长5.88%,主要是社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及亮点社区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2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20万元,占80.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0万元,占1.9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6.71万元,占15.93%;农林水事务支出13.23万元,占1.4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办《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寺坡街道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2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5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现有公务用车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寺坡街道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寺坡街道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40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寺坡街道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
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寺坡街道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租赁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寺坡街道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