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坡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寺坡街道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寺坡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寺坡街道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的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河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寺坡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5日
寺坡街道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
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清河行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集中清除水库岸边和水面垃圾,进一步改善水库环境卫生面貌。各社区、村、成员单位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完成辖区内清河任务。同时,要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河道环境卫生状况不反弹、不回潮。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三、主要内容
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成为滋生蚊蝇、影响环境卫生的主要来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开展清河行动是适时和必要的。按照清除水库岸边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内容要求,以及“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要求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组织要求,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行动,使全街道河道、水体及环境卫生状况焕然一新,面貌大为改观。通过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河湖,打造美丽河湖的良好局面。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1年3月4日-3月31日)。召开街道清河行动动员大会,公布活动方案,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组织发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清河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15日)。按照我街道活动方案要求,根据摸排的问题清单,组织街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河湖岸边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除,达到清河行动的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适时开展2021年河湖清洁行动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按标准完成任务。同时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保持整治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清河行动一线现场,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实施清河,联系各条河道流域范围内的村庄,摸清情况、提出方案,落实好河长安排的任务和事项,巡河行动中,将巡查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各社区、村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河湖清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社区、村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河湖清洁行动的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让河湖清洁行动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河湖督河库管护的良好氛围,在全街道范围内掀起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街道河长、村级河长的作用,加强水库岸边及水面日常管护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和管理,确保通过河湖清洁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水库,脏乱现象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