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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寺坡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寺坡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寺坡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

  为了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将寺坡街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免费接种。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寺坡街道应于6 月底前完成不少0.9269万人的接种任务。

      三、分阶段稳妥推进

  按照我市分阶段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准安排接种计划,合理规划接种节奏接种进度,稳妥有力推进接种工作。

  第一阶段:4月份,宣传发动、登记信息。各社区(村)持续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多样化的宣传,全面利用电子屏、横幅、海报、微信、抖音、一封信等方式,发动十户联防负责人、楼栋长、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向所在小区或者楼栋发动宣传登记。宣传接种对象主要是18岁至60岁,60岁以上人员身体健康的,也可以报名,但是否符合接种条件,由接种现场专业医生认定。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优先登记、优先接种,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销售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物业、 商超、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等关键岗位职业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覆盖范围,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校内工作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各社区要争取在4月份完成登记任务数,就可以在5月份和6月份集中精力组织好第一针和第二针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5月份,妥善组织、接种首针,并继续宣传登记。每日合理组织接种人员到接种点接种。需要注意控制每日接种人数和每日不同时间段的接种密度,确保接种点人员不扎堆,争取群众少跑腿、少等待,顺利完成第一针接种。接种次序原则上按照“谁先报名谁先接种”的原则,防止出现疫苗供应跟不上的情况下接种次序混乱导致群众事件。没有完成接种登记任务数的,要继续扩大宣传、有序登记,并组织新登记的人员接种首针,确保当月足额完成所有报名并符合接种条件人员的第一针接种。要注意每日对已接种第一针的人员进行登记,作为科学安排第二针接种的依据。

  第三阶段:6月份,妥善组织、接种第二针。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时间间隔在3周到2个月之间,要注意对已接种第一针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告知第二针接种的时间,确保所有接种第一针的人员按期完成第二针的接种。

  第四阶段:2021 年 7 月起,继续做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按照国家、省、平顶山市统一安排,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的接种。

  第五阶段:继续安排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平顶山市统一安排,适时开展 18 岁以下人群接种。

   

                                                                      寺坡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