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尹集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尹集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帮扶单位:
《尹集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尹集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尹集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要求,为应对灾情、疫情对群众增收的影响,进一步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聚焦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依据《舞钢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调整相关帮扶政策的通知》(舞乡振发〔2021〕1号)及《舞钢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舞扶组办〔202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镇关于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中享受 2020 年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每户 0.8万元的到户产业)的脱贫户不再享受种植、养殖、务工类奖补,可享受赡养费奖补。
二、奖补周期
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周期内的具体项目。
三、奖补标准
(一)种植项目奖补。(每户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1.经济作物。主要包括甘薯、花生、芝麻、大豆、豌豆、绿豆、油菜、瓜果等,种植1亩及以上且每亩收益不低于500元,每亩奖励100元(不足1亩不予奖励)。
2.蔬菜、食用菌种植。主要包括莲藕、土豆、豆角、辣椒、
秋葵等,种植1亩及以上且每亩收益不低于400元,每亩奖励 200元。种植香菇、平菇、木耳等,种植100袋(棒)及以上且每袋收益不低于2元,每袋(棒)一次性奖励1元。(食用菌2020年已奖补的原食用菌袋(棒)本次不予奖补,新种植2020年未奖补且达到收益标准的予以奖补)
3.林果种植。主要包括桃树、梨树、杏树、柿子树、核桃树、板栗树、无花果、葡萄、桑葚、猕猴桃等经济林树种,种植面积在1亩及以上且每亩收益不低于800元,每亩奖励400元。(林果2020年已奖补的本次不再奖补)
4.中草药种植。主要包括贝母、艾草、油用牡丹、益母草、
月季、芍药、金银花、板蓝根、夏枯草等,种植面积在1亩及以上的且每亩不低于800元,每亩奖励400元。(中草药为2020年已奖补的本次不予奖补,新种植2020年未奖补且达到收益标准的予以奖补)
(二)养殖项目奖补。(每户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根据舞政办[2020]3号文件《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我镇属禁养区,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及产业发展实际,只对蜜蜂养殖进行奖补,养蜂2 箱及以上且每箱收益不低于400元,每箱奖励200元。(蜜蜂已奖补的箱数本次不予奖补,新增的达到2箱以上且每箱收益不低于400元的予以奖补)
(三)务工奖补。(每户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鼓励有劳动能力、有专业技能的脱贫户通过务工就业增加收入,凡每户每年工资收入达5000-10000元的按实领工资5%的标准进行奖励;达到10000元及以上的按实领工资8%的标准进行奖励(需凭用工企业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或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帮扶人认可的工资收入证明)。同时,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交通费补助,对舞钢市内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年补助100元,舞钢市外、省内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年补助300元,省外务工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年补助500元。
(四)子女赡养奖补。
凡是有子女的脱贫户,按其未与其共同生活的成年子女实际支付赡养费的10%予以奖励,每年每户奖补不超过500元。
四、实施步骤
脱贫增收奖补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级责任组审核、村镇验收、市拨付等程序步骤实施。
(一)申请。工作队和村级责任组成员帮助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筛选确定增收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由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向其所在村提出奖补申请。
(二)审核。行政村收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申请后,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要帮助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好项目实施过程证明材料的收集、存档。
(三)验收。成立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脱贫户代表参加的验收组,对行政村审核通过的项目逐一验收,分类登记、备案,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市级验收。市扶贫办按照全镇申请奖补户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验。
(四)拨付。对验收合格的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申请资金拨付,市级财政、扶贫部门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脱贫户一卡通账号。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跟踪服务。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项目宣传跟踪服务,加强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脱贫增收奖补项目的宣传引导,对实施情况全程进行指导、跟踪服务和监督,及时落实奖补政策。
(二)建立公告公示制度。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受益脱贫户名单等要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镇村大数据平台等载体,运用各类简洁便利的方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年终,镇村两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脱贫增收奖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将对全镇脱贫增收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防虚报冒领、把关不严等现象,对把关不严、不按程序办理、失职渎职、违规发放或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选树典型带动。要加大对脱贫攻坚模范人物的评比力度,切实评选出内生动力强、自主发展能力强、脱贫效果突出的脱贫标兵,进行宣传报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组织宣讲团,让群众讲自己的脱贫故事,激发脱贫户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