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集镇《2021年第一季度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舞尹发〔2021〕40号
关于印发《2021年第一季度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尹集镇《2021年第一季度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尹集镇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尹集镇《2021年第一季度以案促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意见》(平发[2018]6号)和平顶山市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试行)》(平纪[2018]9号)规定,以及舞钢市纪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第1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尹集镇第一季度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镇4起涉及非法侵占集体财物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典型案件,各单位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为我镇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步骤
本次以案促改工作,分为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展开,时间从2021年3月26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
(一)、警示教育阶段(3月26日至31日)
一是围绕我镇4起涉及非法侵占集体财物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典型案件,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动员大会,通过通报案情、相关人员表态发言、宣传栏张贴、农村“大喇叭”广播典型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找准问题、透彻分析原因,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查摆剖析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召开专题座谈会,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深挖4起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查摆问题,结合典型案件,进行认真剖析,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查摆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剖析报告。
(三)、整改问题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根据剖析查摆情况,开列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
(四)、建章立制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
一是修订完善现行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评估和清理,动态调整责任清单,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建立健全长效制度。对剖析查摆出来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非法侵占集体财物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钦占为组长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以案促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
(二)、强化监督责任。各职能站所要结合实际,将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对案件剖析整改、完善制度机制等工作要严格把关,以案促改工作要坚持分析透彻、整改到位、成效显著。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问责,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