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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关于租赁费问题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 浏览次数:

杨庄乡村民反映,2013年经村干部以及乡政府协调,将自家河道租赁给他人,现拖欠租金。我乡收到反映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反应人反映的租赁问题。现阶段乡政府包片领导经督促村委会向反映人支付该租赁费用。经协调反映人所反映的河道租赁费已经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