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乡2025-2026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杨庄乡2025-2026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
《杨庄乡2025-2026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0月11日
杨庄乡2025-2026年度受灾困难群众
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舞钢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冬春救助工作制度的通知》舞安防委〔2025〕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救助、灾民自救”的工作方针,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依法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工作分级管理。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用于工作经费。
三、救助范围
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主要包括:
1.因灾倒房重建户;
2.农作物绝收户;
3.家庭财产损失严重户以及低保户;
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5.支出困难型家庭;
6.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散居孤儿;
8.留守老人和儿童;
9.残疾人。
四、深入细致开展摸排,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各村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迅速开展受灾群众救助需求摸排。
一是户报:由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委会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是村评:辖区内各村及时确定受灾群众人员名单,根据要求召开村民主评议会,会上确定审议救助人员人数、标准、救助金额等,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参加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监督村两委对救助人员进行审核,确保需救助对象符合要求;进行系统录入资料时,要认真核对信息,上传会场照片、会议记录等,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上墙公示照片、打印汇总表(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等资料,村经办人审核后提交支部书记审核,无误提交乡级。需救助人员确定后村委会向乡级提交书面报告,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三是乡审:适时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乡级冬春救助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形成会议记录,保存会议照片。成立乡级资料审核组,对村级上报材料审核,审核结果由审核组全体成员签字。乡级完成审核后,形成资金申请文件和填写资金申请表,经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双签字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核定。
五、细化完善救助标准,突出救助重点
按照省制定的“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元”的指导标准,根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结合冬春救助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确定救助具体标准。重点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 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组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民政所、应急、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负责人及各包村站所长为成员。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班子成员包片,站办所长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村加大冬春救助政策学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乡级成立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资料审核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常务副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乡纪委、应急、财政等负责人员组成,对申请冬春救助的村工作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作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凡是挪用、贪污、挤占救灾款物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核查内容:1.农户申请情况。2.评议会议、照片、公示人数、数字是否一致、规范真实。3.是否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助资金行为。4.是否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行为。5.是否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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