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乡关于2022年度脱贫户标注“不再享受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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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乡关于2022年度脱贫户标注“不再享受政策”的公告
根据豫乡振〔2021〕84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豫脱贫办〔2017〕17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稳定脱贫”标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乡对各村初选公示后上报的脱贫户需标注“不再享受政策”26户89人进行了审核,确定脱贫户付某等26户89人需标注“不再享受政策”,现予以公告。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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