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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实现“拿地即开工”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投资项目落地,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对象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重大线性工程项目、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审批或需省级要素支持的项目等。

三、实施内容

传统审批模式中,企业需在拿地后移除土地上树木或市政设施,并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评估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批,这中间需要大量时间。推行承诺制改革后,将14项事项调整为供地前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企业拿地后不再办理或出具承诺,3项事项由审批制调整为承诺制办理,压缩企业拿地至开工时间。

1.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事项14项其中,移除类事项4项,评估评价类事项10项。

供地前政府部门完成移除,企业拿地后不再办理4项。包括绿地树木移除、市政管网接入、供排水设施迁改、农业灌排替代工程建设。

供地前政府部门完成评估评价,企业拿地后不再办理事项5项。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

供地前政府完成评估评价,企业拿地后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的事项5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

2.审批制调整为承诺制事项3项。企业按照有关审批部门承诺书格式出具承诺书,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包括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

四、实施流程

1.土地批复后,政府制定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实施部门,相关部门确认地块需实施事项。

2.土地出让前,实施部门负责完成实施事项。

3.土地带标准出让。

4.企业拿地后并联办理承诺事项,自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五、违背承诺后果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不履行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将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法人实施禁止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对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限制高消费、限制任职资格等惩戒措施。


【相关文件】舞政办〔2022〕12号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