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钢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印发舞钢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障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办公厅、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值班工作的规定,舞钢市制定了《舞钢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背景和意义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障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办公厅、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值班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规范。值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
二、《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
规范适用于舞钢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值班室承担。
三、《实施细则》的工作职责及要求等方面
——市政府值班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值班室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采取双人专职,值班人员由所在单位办公室和相关科室人员轮流担任的,应当明确分管领导和值班负责人。
——值班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分为值班工作区和夜间休息区。夜间值班休息区应具备值班就寝条件,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设施及物品。严禁用传达室、保卫室等充当值班场所。
——值班工作主要职责有:(一)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二)日常政务值班;(三)加强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开展值班人员业务培训;(四)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指示批示,反馈落实情况;(五)重要舆情核办;(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值班台帐。严格值班交接。各部门、单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备值班安排表,安排表一经报备严禁私自调班换班。法定节假日要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统筹配备值班力量。 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上级转办的领导指示批示及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要按要求做好登记传达、督促办理、及时反馈工作。
——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是向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本辖区、本系统的重要紧急情况。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告要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须在20分钟内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须在1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20分钟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接到市政府值班室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对市政府值班室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四、《实施细则》的工作保障与责任追究方面
(一)工作保障方面要统筹做好三个方面:1. 统筹谋划,加强队伍建设;2.综合培训,增强业务能力;3.严格管理,完善后勤保障。
(二)责任追究方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负面影响或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1.未设立值班机构或未赋予内设机构值班职能、未准备专用值班场所、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和登记记录不全的;2.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3.迟报、漏报、瞒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4.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5.在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原文件地址:关于印发舞钢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