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钢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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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舞钢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9日
舞钢市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平顶山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全市开展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巩固提升“企业开办”“项目投资一站式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等改革经验,将企业从注册登记开办到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金融服务、员工保障等17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二)工作原则。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事思维、一次办好、一照汇集、一码通行、一键直达、依法监管”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
1.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从开办、准营到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限制,统筹规划,通盘谋划;微观上,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水电气获取等任务,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进行模块化、场景式办理。
2.一次办好。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科学设计办理流程,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从注册登记到清算退出的各业务模块“只跑一次”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证。
3.一照汇集。开展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创新改革,构建“统一规范、全面覆盖”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全过程服务体系,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身份索引对市场主体进行全景画像,实现“一次身份验证、所有证照共享”。
4.一码通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逐步将印章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归集处理,实现亮照亮证和相关信息一键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为企业办事提供最大便利。
5.一键直达。持续优化完善惠企政策平台,充分发挥平台政策资源汇聚、宣传解读和政策兑现的功能,实现政策查询、办理、兑现“一键式”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兑现。
6.“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推进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过程中,强化审管衔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工作任务
1.简化事项办理流程。主动寻标对标,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对场景内有关事项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持续推动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标准化。
2.深化场景集成服务。各牵头部门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围绕开展“事项联办”主题式服务,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积极探索拓展事项链条,制定最优服务流程,绘制事项联办办理流程图,推进事项集成办理。
3.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建立以场景应用授权为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4.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规范,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服务专区,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服务事项
企业全生命周期根据注册登记到清算退出各阶段特点,分为企业准入、获得经营场所、经营保障、企业退出四个阶段。
(一)企业准入阶段。
1.企业开办。推进“电子两证”“企业身份码”在企业开办领域应用,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实现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一次办好”;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加快推动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2.企业准营。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归集,实现联管联展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二)获得经营场所阶段
3.项目立项。将项目代码作为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联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零材料办理,实现“交地即交证”。(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步进行,由发证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进行。(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施工许可。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热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综合性审查机构或审图联合体实施,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兼顾人防需要的城市地下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项目,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6.竣工验收。实行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探索部分验收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简化联合验收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发放《舞钢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企业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实现“交房即交证”。(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水电气暖协同报装。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整合水、电、气、暖业务大厅资源,实行城区内多点联合报装。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市供电局)
8.财产登记。落实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推进实现税费缴纳“网上办”,推行网上税费同缴。全面实施存量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的“政银合作”新模式。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应用,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推进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完善司法处置登记流程,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经营保障阶段
9.员工保障。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集成办理,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0.纳税服务。推行咨询、办理“一体化”远程办税服务,实现“办问协同”“全市通办”;简并“纳税人资格和制度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等事项申报表,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纳税申报次数;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推行数电发票上线运行。(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11.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市政府办(金融办))
12.公共就业专项服务。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13.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咨询、宣传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疑点难点。(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4.企业变更。实行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便捷企业变更。(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15.企业歇业。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围绕市场主体的关心关切,大力开展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服务,建立歇业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展示歇业制度的政策温度和效果力度,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
16.政策服务。推广平顶山亲清政商关系平台,建设钢城助企平台,为企业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实现无感审批、自动兑付,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享”等创新应用模式。建设企业回访机制,解决企业在政策兑现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四)企业退出阶段
17.企业注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系统注销模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注销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工作机制
(一)推行“1+7+17+N”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成立舞钢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兼任副组长,下设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一站式服务中心、纳税服务一站式服务中心、金融服务和首贷中心、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中心、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主任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1.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开办、企业准营、企业变更、企业歇业、企业注销、知识产权保护;
2.市发改委牵头升级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主要负责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财产登记;
3.市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在“五险综合受理”基础上成立社会保障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员工保障;
4.市税务局牵头成立纳税服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纳税服务;
5.市政府办牵头成立金融服务和首贷中心,主要负责金融服务;
6.市人社局牵头成立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公共就业专项服务;
7.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在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基础上成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政策服务。
(二)推行“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组建全市企业服务队伍,每个部门派出一名首席服务官和一名联络员,服务官负责任单位服务事项的工作统筹,联络员负责对接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明确服务官“一对一”精准服务的工作职责,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责任单位、服务官和联络员“一对一”服务的责任清单。同时,项目责任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全面规范记录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使用、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和协调解决情况等,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号,并实施销号制度,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许可事项清单、申请表单和材料,并将相关资料移送惠企服务中心,各部门“企业首席服务官”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许可业务的事项进行全程帮办。
(三)推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一次性告知;实行一张材料清单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对材料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责任单位成立各中心工作专班,组织编制试点事项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做好政策、业务、系统、数据的支持和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定期调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并根据试点成效情况,逐步扩大至全生命周期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