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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台镇2023年度光伏电站收益统筹 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舞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2023年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2023年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一、明确分配对象、资金范围

(一)分配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和困难群众(家中有学生的困难户、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无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等)。

(二)资金范围。光伏电站收益金合计80.16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孟庄、彦张、后鲁三个村的光伏电站地租,每村5万元。剩余资金65.16万元用于各村统筹分配。

二、把握分配原则

(一)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分配比例不低于光伏电站各村统筹分配收益金总额的50%。

(二)剩余部分用于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人员的劳务报酬、整户无劳动能力和家庭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等。

三、量化分配标准

(一)光伏电站用于各村统筹分配收益金的50%分配到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

(二)光伏收益金的50%统筹分配后,剩余部分按照以下两类统筹分配:一是劳务报酬,结合2022年10月--2023年9月份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性岗位记工表,以及从事的具体劳动情况,核算每人应得金额。二是临时救助,对整户无劳力和家中有学生的困难户、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无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等予以救助,具体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严格分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各村召开责任组会议研究确定本村实施方案,并召开4+2会议通过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受益对象、进一步细化分配标准和资金用途。

(二)公示公告。收益分配情况要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经发放户签字确认后进行资金发放。

(三)统一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发放统一转到社保卡内。                       

 

附件:2023年光伏发电各村收益分配表

 

 

                           八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