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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八台镇2022年度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2-06-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八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八台镇2022年度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市政府:

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转用八台村集体农用地0.3023公顷,其中耕地0.1404公顷、林地0.1619公顷,5户。作为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位于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外,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八台镇政府已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上报纳入正在编制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现呈报市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查意见

 

 

 

                                                                    八台镇人民政府

                                                                    2022520

 


附件1

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  (村组)

项目类型


证件号

申请地块面积

宅基地标准

户名

合计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耕地

其他农用地

林地

八台村

一户一宅

李桂云

410412196308216061

0.0167

0.0167

0.0167




0.0167

八台村

一户一宅

李坤峰

410481197406106074

0.0167

0.0167

0.0167




0.0167

八台村

一户一宅

李光明

410481197109096076

0.0167

0.0167

0.0083


0.0084


0.0167

八台村

一户一宅

韩义勤

410412196706096029

0.0167

0.0167



0.0167


0.0167

八台村

一户一宅

孟庆锐

410412195106106038

0.0167

0.0167



0.0167


0.0167

八台村

公共服务设施


0.2188

0.2188

0.0987


0.1201



 


附件2

 

八台镇人民政府

八台镇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河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稳妥推进新增村民住宅未批先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的通知》(豫农耕房整治办发〔2021〕15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58号等有关规定,我坚持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对该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农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申报用地现状

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八台镇政府委托舞钢市经纬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要求。

该批次农用地共计0.3023公顷,其中耕地0.1404公顷、林地0.1619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地类和面积准确,该批次用地需转用八台村集体农用地0.3023公顷,其中耕地0.1404公顷、林地0.1619公顷,5户。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二、用地规划计划情况

该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农用地符合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已通过审核,该批次村民住宅为多户集中建设,共5户,用地总面积0.3023公顷,其中房基占地面积0.0835公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2188公顷。共新增建设用地0.3023公顷,其中耕地0.1404公顷、林地0.1619公顷,用地计划指标已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

三、补充耕地情况

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该批次用地占用耕地0.1404公顷,市政府已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1.5444万元,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0.1404公顷,补充耕地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四、现场踏看与违法占地处理情况

2022414日,八台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宇涛许军涛、杨伟东对该批次拟转用地块进行了实地踏勘。申报用地位置、面积与实际相同,符合申报宅基地条件。

综上审查意见,我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同意上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