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国新办16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多部门有关负责人作了介绍。
"针对养老服务举办主体普遍反映的盈利难、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意见》从扩大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进行了回应。"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说。
一方面,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的行政审批,改为实行备案管理,同时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行业投融资渠道,《意见》明确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扩大养老专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
同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养老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并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优惠等扶持政策。
针对老年人反映的住不起、住不上、住不好等突出问题,发改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表示,在供给侧,针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要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对普通工薪阶层的养老需求,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在需求侧,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等方式,提升老年人的支付能力,解决住不起问题。
为缓解住不好难题,根据《意见》,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价与认证制度,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标准。
此外,针对养老服务人员紧缺、职业待遇不高、社会认同度低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含金量的措施,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等多角度吸引人才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