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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台镇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农村低保标准及保障对象

对象分为A、B、C三类;A类300元,B类200元,C类170元。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养人或接近“三无”的保障对象必须确定为A类;重病、重残保障对象,保障1人户的确定为B类,保障2人以上户一般确定为C类; 户保的家庭确定为C类;其他人员一般应为C类。

发放情况:按月发放。

二,特困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年补助750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544元。发放情况:按月平均发放。

护理费补助标准:全自理每月给护理人补助95元,半自理每月给护理人补助190元,全护理每月给护理人补助380元。发放情况:按月发放。

三,残疾人双项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16--59周岁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情况:按月发放。

 

四,医疗救助救助标准:

1.新农合:对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定额补助。2.特困病种门诊救助:比例为年度限额内门诊医疗费用的10%,年度最高限额5000元。3.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照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的比例 救助,最高1万元;对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80%的比例给与救助;对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按年度救助90%的比例救助,最高1万元;患重特大疾病的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为最高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最高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标准参照低保对象。

  五,临时救助政策标准:

按照我市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0元)、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可以按6个月的最低保障标准救助。发放情况:10个工作日。

社会救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