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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林镇2022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枣林镇2022年度光伏电站收益

统筹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镇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统筹分配工作,根据舞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明确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统筹分配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光伏电站收益统筹分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配对象、资金来源

(一)分配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和困难群众(家中有学生的困难户、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无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等);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的务工人员(含一般农户)。

(二)资金来源:

光伏电站收益金合计1323136元;各村分配金额详见附表(1)。

二、把握分配原则

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金分配原则

1、用于支付2021年10月--2022年9月份积极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人员的劳务费用。

2、用于自身户容户貌改善表现突出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予以奖励。

3、用于对生活困难的脱贫户、监测户(高龄贫困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予以补助。

4、用于家中有学生的困难户、大病报销后自费部分较高、无劳动能力、患有重大疾病、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等的补助。

   5、用于防疫防灾工作表现突出人员的奖励。

6、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费用(只涉及韦庄、袁庄、店李、徐庄4个行政村)。

三、量化分配标准

1、劳务工资

结合2021年10月--2022年9月份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根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性岗位记工表,以及从事的具体劳动情况,核算每人应得金额。

2、自身突出表现

结合本村实际、根据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主动改善自身户容户貌等工作情况而定。

3、奖励

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在防疫、防灾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的情况而定。

4、特殊人员生活补助

生活困难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边缘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别是高龄脱贫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予以补助,未纳入监测范围的一户多保、一户多残、大病户予以补助,具体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光伏电站地租

用于支付光伏电站地租的费用(韦庄、袁庄、店李、徐庄)。

四、严格分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各村按照“村责任组扩大会议”的程序,形成集体决议的光伏电站收益统筹分配方案,方案要明确受益对象、进一步细化分配标准和资金用途。

(二)公示公告。收益分配结果要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解释说明后,经农户签字确认后进行资金发放。

(三)统一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发放统一转到农户一卡通卡内。

(四)协议变更及退出。协议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备人员增减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严禁挪用截留。各村要按照要求做好方案制定、资金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

(二)严禁优亲厚友。各村在分配发放时,要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