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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舞钢市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舞钢市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41号)、《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自然资〔2019〕13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耕地保护督察工作,促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国家、省、平顶山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精心做好准备,切实搞好保障,全力配合在省、平顶山市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同步开展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导核查;通过耕地保护督察,推动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平顶山第一方阵做出贡献。

二、时间安排

(一)召开动员会(2019年7月上旬)。全面启动督察配合工作。

(二)实地督察(2019年7月—2019年9月)。国家自然资源督济南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调研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察。

(三)成果上报(2019年10月底前)。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审定后形成的督察意见书,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向省政府反馈督察情况。

(四)集中整改(2019年11月—2019年12月)。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督察意见书,制定我市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乡镇(街道)开展约谈;2019年12月25日前,提交我市整改报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落实中发〔2017〕4号文件情况。督察2017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耕地保护制度等情况,重要事项可向以前年度延伸。

1.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1)重点督察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中发〔2017〕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8〕31号)、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应用及奖励机制等相关制度确定及执行情况、2017—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情况。(2)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收集整理出台文件、工作方案、会议纪要、领导指示、相关政策措施、项目清单等资料。(3)配合督察组做好实地抽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情况。(1)重点督察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情况。(2)核查落实严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土地利用年度下达计划和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审批、2018年增存挂钩落实、2015年前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相关部门审批的行业规划等情况。(3)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收集整理规划文本和矢量数据、指标分解、相关台帐及数据、项目卷宗、等资料。(4)配合督察组做好实地抽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以《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舞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和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1)重点督察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2016—2018年度耕地变化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省内调剂情况、2017—2018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及完成情况、2017年以来验收入库补充耕地项目数量质量情况、建设占用耕地(水田)承诺落实情况、退耕还林情况、灾毁耕地情况等。(2)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收集整理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补充耕地项目台帐、增减挂钩节余调剂指标等资料。(3)配合督察组做好实地抽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落实情况。(1)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如期完成“大棚房”后续问题整改,是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是否出现“大棚房”问题反弹,对发现的新增“大棚房”问题及时上报,并按规定程序曝光;(3)监督检查是否对需另案处理的违法违规占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4)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整理完善“大棚房”问题整改台账、出台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土地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成果、违法违规问题“百日会战”成果等,并做好实地抽查准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例行督察意见落实情况。(1)督导核查历年来开展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2018年开展“全域+驻点”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督察意见,巩固土地利用管理秩序。(2)相关单位收集整理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出台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做好实地抽查准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全力搞好保障。市政府成立配合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统筹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总召集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总召集人,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协调组、资料组、后勤保障组,组织精干力量负责日常配合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督察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

市直相关部门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督察联络员,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9年7月24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做好准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按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积极配合督察组完成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询谈话、座谈调研等,确保工作衔接顺畅、不出纰漏。

(三)严明作风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和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无法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要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与派驻我市督察组沟通并说明情况,不得无故逾期。对督察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配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联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立民

联系电话:0375—8129899  邮箱:wgsgbk@163.com

    附件: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所需资料清单及提供单位

 

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所需资料清单及提供单位

序号

资料

类别

资料名称

提供单位

1

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方面

舞钢市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17〕4号文件和国办发〔2018〕2号文件的有关方案、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市政府及负有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发〔2017〕4号文件和国办〔2018〕2号文件采取的措施、形成的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文件

3

舞钢市关于少占或不占优质耕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措施及有关执行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落实国土资规〔2016〕8号有关政策文件

5

2017、2018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市发改部门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2018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项目推进情况及有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

市发改委

6

2017、2018度市政府分解耕地保护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地的相关文件资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2017、2018年度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应用资料、奖惩机制落实相关材料

8

2018年县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自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9

2016-2018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项目推进情况及有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

市发改委

10

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及其他有关规划方面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等材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

2016年底、2018年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矢量数据

12

2017、2018年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的行业规划资料和数据资料(如,特色小镇规划、一河一策和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等)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2017、2018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台账、相应卷宗、有关矢量数据及涉及的用地批次(项目)台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

2017、2018年度省下达我市的全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指标执行台账及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15

2017、2018年度市政府分解下达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件

16

2018年“增存挂钩”落实情况,2015年前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台账及有关资料,处置到位项目卷宗

17

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方面

2016至2018年全市耕地数量、结构的增减变化及优质耕地的分布变化等情况的书面材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省内调剂和申请国家统筹补充的有关情况

19

平顶山市政府分解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市政府下达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

20

2017、2018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及完成情况

21

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方面

2017年以来验收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台账、矢量数据、验收入库文件及档案资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

2017、2018年度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台账

23

国务院及省政府审批同意的稳增长重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承诺清单及承诺书

24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提质改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承诺书及清单

25

已完成补充耕地承诺的建设项目所对应的补充耕地项目清单位及矢量数据,承诺涉及的补充耕地档案资料

26

2017、2018年度退耕还林相关数据及材料(专项报告)

市林业局

27

2017、2018年度灾毁耕地情况及数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

增减挂钩跨县调剂协议及有关资料、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材料、增减挂钩项目折旧区复垦验收文件、节余指标使用情况相关材料

29

履行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方面

我市出台的土地执法监管方面特别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执法监管方面的文件,及有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0

2013年以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等查处整改情况,研究解决情况等

31

2017、2018度全市日常巡查、土地执法总体情况,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

32

2017、2018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领导批示、文件、核查、问题台账等

33

2017、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填报的合法用地台账

34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面

2017、2018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含已报待批)单选址项目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次、实施方案等建设用地台账(包括使用计划指标来源、占补平衡对应补充耕地项目情况)、卷宗及矢量数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5

2017、2018度市批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台账(包括使用计划指标来源、占补平衡对应补充耕地项目情况)、卷宗及矢量数据

36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问题整改、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等方面

市委市政府上报平顶山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7

截至2019年3月底,正在完善用地手续、有在田作物生产、进入司法程序等原因暂未整改到位问题清单及目前整改进展

38

自查发现需另案处理的问题台账及目前处理进展

39

市政府出台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的政策文件、措施等

40

例行督察意见落实方面

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包括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及有关整改工作部署推进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资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1

历年例行督察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