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hsjdb-00000-2020-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6-10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红山街道
主要职能:(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派驻基层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工作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村级“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督管理。
(五)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做好民生保障、扶贫开发等工作。
(六)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谋划、高效实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综合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九)承担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畅通群众与政府沟通渠道,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舞钢市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大楼30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375-7061136
负责人:陈阳
上一篇:红山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