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kjjdb-00000-2021-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3-26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服务对象 |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矿建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通讯地址:矿建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625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1、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督查督办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主楼一楼东五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教育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等领域的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负责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规划建设、统筹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主楼三楼西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承担投资环境优化、企业信息采集、服务驻区企业以及投资促进项目的引进与落实;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各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规模发展,改善经济管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负责辖区内统计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惠喜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三一
4、人居环境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精神,抓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负责全乡改善人居环境规划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城乡环境卫生义务;收集掌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信息动态,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赵静 联系电话:0375—3300228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五
5、扶贫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和制定本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俊山 联系电话:0375—3300228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二
6、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姬少歌 联系电话:0375--8348126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五
7、生态资源和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土壤环境保护和企业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承担本辖区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按时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余国伟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一
8、农林水办公室
负责农、林、水、机、牧、渔等各业的技术推广、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社会化劳务工作,协助政府行使农机管理、畜牧防疫、农技推广、蔬菜基地建设等职责,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杨文才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主楼一楼西一
9、民政劳保所
负责农村低保、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民政事务性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和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按时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中原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南楼二楼东四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指导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的信访阅批件,负责宣传和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负责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按时做好回复。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苗文睿 联系电话:0375--8165566
办公室:主楼一楼西四
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
(二)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派驻基层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基层机构工作人员。
(四)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工作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五)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谋划、高效实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强化村(社区)级“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科技、教育体育、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生态
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综合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
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八)承担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畅通群众与政府沟通渠道,加快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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