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zlz-0000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枣林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机关职能
枣林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机关职能
一、部门职责
(一)内设机构的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策调研、督查督办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梁亚洲,办公地点:政府西二楼。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周宗原,办公地点:社区楼三楼。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信、科技、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伟刚,办公地点:政府北二楼。
4.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规划,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并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加强农村“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任杰鹏,办公地点:政府东一楼。
5.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武装、民政、教育体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凤开,办公地点:社区大厅楼。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按管理权限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土壤环境保护和企业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孙敬涛,办公地点:政府东二楼
(二)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1.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督促行政职能部门所有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制定各项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集中管理;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宣传和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孟亚,办公地点:社区大厅。
2.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指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的信访阅批件,按时做好回复。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 帅,办公地点:社区大楼南二楼。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与市直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市直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华伟,办公地点:消防站西二楼。
4.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承担项目的规划、筹资、建设和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技术推广与指导,开展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产业发展服务,为辖区内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和技术帮助,促进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
负责人:蔡国全,办公地点:政府南二楼。
5.财政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和协助负责上级政府直接面向农民的各项补贴性资金的核实、管理和发放。管理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等。
负责人:谢新延,办公地点:财政所楼二楼。
6.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宣传和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组织宣传活动,以提升公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的意识。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等。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查处案件。
负责人:王学宁,办公地点:自然资源和规划楼一楼。
二、机构设置
枣林镇人民政府现有内设机构12个,其中行政内设机构6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行政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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