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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wgyjz-00000-2021-00001 发文日期 2021-04-18 有效性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4-18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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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1-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及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工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审计、统计和信息咨询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林、水、机、牧、渔等各业的技术推广、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传播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乡镇文化、广播电视市场提供服务,搜集、整理、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等工作。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小康村建设等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宣传人口理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承担育龄夫妇避孕、节育、保健和优生技术服务,收集、反馈人口信息,对村组计生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等工作。
  社会保障所:主要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和乡镇劳务输出、乡镇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农村低保、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民政事务性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教育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信、科技、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规划,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并指导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加强农村“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态资源和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按管理权限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土壤环境保护和企业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市直各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调度指挥;负责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型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负责辖区内综合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相关县级管理权限。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督促行政职能部门所有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制定各项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集中管理;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宣传和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等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指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处理与接待工作,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的信访阅批件,按时做好回复。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