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dz-00000-2022-00001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服务对象 |
尚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1年度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尚店镇政务公开工作在舞钢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信息办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的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做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我镇已发布2021年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同步更新。指南、及目录的题目、格式、内容等均符合规范和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格式>的通知》,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
(三)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我镇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制订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政务公开,增强镇政府和站所、村一级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镇政府机关、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完善。二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镇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镇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和飘窗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镇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 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二是部分栏目公开实效性较低,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村居政务公开负责人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不够积极。
(二)改进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群众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2.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3.继续积极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发布渠道,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发布政务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尚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