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方案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办〔2023〕4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下阶段工作,特制定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平顶山市人社局及市纪委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不断纠治顽瘴痼疾,持续构建长效机制,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扎实做好集中整治阶段收尾工作,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日常监督工作,努力推动专项整治常态长效。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数据核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辞、不遮掩,建立整改台账,通过横向分析、纵向比较,标本兼治,坚决整改到位。对于尚未追回的社保基金存储利息,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应收尽收。
(二)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督查督办违法案件,健全完善案件管理台账,采取实地督查和书面督办,确保基金追回到位。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案例,提示风险,以案促改。
(三)持续加强日常监督。聚焦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长期抓好问题查纠,主动落实日常监督,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优化经办管理流程规程,加强社保经办系统功能应用,全面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
(四)持续开展调研督导。围绕制度性、体制性问题,配合平顶山市人社局开展调研,梳理分析挖掘问题根源,推动监管体系建设,从根本上防范风险。督促指导社保经办机构优化整合,合理设置基层经办业务岗位,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质效。调研督导专项整治日常性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走过场、走形式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追责问责。
(五)持续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数据共享比对、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及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数据共享比对和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等方面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社保基金是社保事业的根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压舱石”“稳定器”。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我局成立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日常工作。各经办机构可参照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合力。各经办机构、相关股室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问题整改、以案促改、日常监督等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长期动作、自觉落实。严禁出现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乏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问题。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数据比对和疑点数据筛查,着力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基金的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专项整治转入日常工作进展情况。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整治质效。各相关单位要将此次常态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专项整治收尾性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决不能虎头蛇尾。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全领域全过程梳理排查权力运行漏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查漏补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能,确保社保基金管理长期安全。我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常态化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股。
附件: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东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三航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燕丽 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组长
李国勇 二级主任科员
袁国芳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少杰 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市工伤保险中心主任)
张新广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先进 市就业和失业保险中心主任
刘明霞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张晓慧 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吴 斌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王彩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侯 磊 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