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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报告10号

发布日期:2026-10-22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

关于对我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

公    告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经审查,我局对舞钢市八台镇中心卫生院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变更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污染防治科。公示期: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5-8208286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462500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