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4-00027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服务对象 |
《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良好的气象探测环境是保证气象探测仪器和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以获取可靠的气象探测资料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准确、科学地做好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工作,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河南省气象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发改、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应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城乡和建设项目审批,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护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规范气象探测台站所需的基本探测环境内的各类建设活动,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三、编制过程
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现址位于舞钢市朱兰街道健康北路东侧,距市政府 7.5 公里。属国家一般气象观测站,1979 年 7 月 1 日投入使用,占地面积 5260 平方米(7.9 亩),南 160 米是漯舞铁路。2010 年舞钢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将舞钢市气象局划入城市规划区以内,对未来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造成更大困难。办公楼建于 1998 年,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37 平方米。业务用房不足制约单位发展和气象探测业务的正常进行,经省、市气象业务主管部门现场勘察论证,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现址由于地域狭小不具备改扩建条件,已无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推进舞钢市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一流台站建设水平,亟需尽快实施整体搬迁。
拟迁新址位于舞钢市新七路西 500 米、洪山寨南 800 米一小山顶部,占地39.7 亩。位于舞钢市城乡规划建设区外,地势较高且相对孤立,对未来城市发展无大影响,符合用地条件要求,气象探测环境能够长期保护。
《规划》于2022年初开始编写,其间多次征求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等部门意见并反复修改,于10月初完成初稿,11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规划目的、指导思想、规划依据、编制原则、规划目标、规划范围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气象探测周围环境保护内容。
第三部分为其他干扰源体管制规划。明确了总体控制要求和周边建筑物限高要求。
第四部分为保护和管理。明确了气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划实施的具体举措。
第五部分为附则。主要明确了《规划》成果、权属和生效日期。
第六部分为名词解释、观测场周围建筑物限制建设高度、规划图纸。其中规划图纸主要有:气象站区位图、障碍物控制图则、其他干扰源控制图则。
原文件地址:关于印发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