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001-0201-2019-000018 | 发文日期 | 2019-08-02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服务对象 | 有效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实 施 计 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9〕4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节水优先、完善基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促进农业节水体制机制,突出重点、大胆创新、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平顶山市定3.9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二、实施规模与范围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的通知》(豫发〔2018〕24号)关于发展优质小麦等特色农业的要求,优先在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内建设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和节水计量设施。
在2019年1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选取3.9万亩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其中,枣林镇2.32万亩,涉及苗洼村、高庄村、后邢村、后袁村等11个行政村;武功乡0.95万亩,涉及岗王村、后营村、刘庄村、王五村4个行政村;矿建街道0.63万亩,涉及张楼村、张我庄村、赵案庄村3个行政村。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按本实施计划,将年度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二)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根据《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管〔2014〕56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发放“三证一书”(使用权证、产权证、水权证、管护协议书),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内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并颁发产权证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建成后交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
(三)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河南省农业用水定额》(DB41/T958—2014),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内农业灌溉用水实际情况,明确农业初始水权和用水定额,落实相应主体的用水权利和义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水权证,注明用途、总量、期限、可转让水量、转让条件等,原则上水权转让不得侵占粮食基本生产和生态用水。
(四)完善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在2019年政府投资的新建、改扩建3.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同步建设、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和信息系统,实现水量、电量精确计量;工程已建成但尚未配备供水计量设施的,要按照经济实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完善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
(五)核定区域农业灌溉用水终端水价。接照《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完成本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内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核定工作,出台有力措施。
(六)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根据《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办法(试行)》,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同步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以及用水户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对农业生产定额内用水实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统筹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计量设施建设前期工作;
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测算和水价核定工作,完成以电折水相关工程建设;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奖补标准制定工作;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井灌区计量设施配套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舞钢供电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舞钢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了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相关乡镇(街道)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分工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市水利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负责建立健全用水定额标准、水权确认、指导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工作;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重点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核定水价、建立分类分档水价机制;市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相关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改革区域确定工作,新建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安装、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市电力部门配合做好井灌区水费计收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落实工程管护队伍、建立相应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发改、水利、财政、农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切实加强对相关乡镇(街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培训宣传。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群众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改革内容、重要意义进行宣传,发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
附件: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分配表
附 件
舞钢市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分配表
乡镇(街道)名称 | 行政村名称 | 改革任务(万亩) |
枣林镇 | 苗洼村 | 0.28 |
高庄村 | 0.22 | |
后邢村 | 0.18 | |
后袁村 | 0.27 | |
老庄村 | 0.25 | |
罗庄村 | 0.10 | |
马庄村 | 0.19 | |
前邢村 | 0.154 | |
苏庄村 | 0.249 | |
张营村 | 0.181 | |
赵庄村 | 0.246 | |
武功乡 | 岗王村 | 0.175 |
后营村 | 0.265 | |
刘庄村 | 0.26 | |
王五村 | 0.25 | |
矿建街道 | 张楼村 | 0.22 |
张我庄村 | 0.175 | |
赵案庄村 | 0.235 | |
合 计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