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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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2025〕18号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舞钢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舞钢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511.75公顷,涉及垭口街道、铁山街道、尚店镇、尹集镇、庙街乡、杨庄乡共6个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舞钢市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
舞钢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公顷) | 备注 |
1 | 垭口街道 | 2.74 | |
2 | 铁山街道 | 143.73 | |
3 | 尚店镇 | 254.59 | |
4 | 尹集镇 | 1295.47 | |
5 | 庙街乡 | 119.89 | |
6 | 杨庄乡 | 2695.33 | |
合计 | 4511.75 |
附件2
舞钢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