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教育体育局 - 业务管理 - 教育 - 教育体制改革

中共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关于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请示

 

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的通知》(豫发〔2021〕23号)、《中共平顶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编〔2021〕42号)要求,确保赋予各县(市)的255项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顺利承接,平稳有序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拟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具体请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核对我局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5项。其中6项已于2020年根据豫政办202036号文承接到位。本次新增9项。

经我局党委研究,拟承接2项行政权力事项列入权责清单,拟调整3项行政权力事项,另有4项因非行政权力事项,不作为行政权力事项列入权责清单1.已承接并列入权责清单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与第二批下放权力事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合并为一项;2.原有权责清单中的“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更名为“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3.本次赋权事项的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与原清单事项“对发展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和“对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合并为一项,事项名称更改为“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4.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与原有的事项“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合并为一项,事项名称更改为“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调整后,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职权21项。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拟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会考成绩证明;(其他职权)

2.(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行政确认)

(二)拟与其他事项合并的行政权力事项

1.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行政许可);

2.对发展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拟调整名称的行政权力事项

1.“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更名为“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对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事项名称更改为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事项名称更改为“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不涉及行政权力事项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项

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优秀成果申报;

2.特教项目、职教项目经费申报;

3.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原校安工程)项目经费申报、特教项目经费申报、职 教项目经费申报;

4.省级资助全民健身工程及公共体育设施“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2022年 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