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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号)和《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办〔2019〕125号)及《舞钢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地理位置,以居住地为依据,划片招生,实行就近入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 精神,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原则,依据生源数量和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校址分布,合理的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所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2.免试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3.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4.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5.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直接关系到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到教育公平能否实现。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确保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经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按照《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舞钢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报告》的要求,各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幅减少我市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存量,且2019年秋期所招新生分班后不得出现大班额。

(一)乡镇所辖小学、初中面向本乡镇招生。

各乡镇中小学不得跨乡镇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乡镇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二)市直小学、初中面向市区招生。

1.市直公办、民办小学:市一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垭口新通桥以南、焦沟以北、斗北寺以东、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以西的适龄儿童(包括领秀山庄、仙境苑、恒大华府的适龄儿童);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居住在垭口新通桥以北、法院北路和铁山大道以南、羊角湾以东、经济适用房以西的适龄儿童(包括石门郭村、郭岭、苗庄、田洛庄,含招收武功乡、杨庄乡寄宿制留守儿童1个班,且不得招收市外学生);市七小招生范围为垭口办事处的适龄儿童(二至六年级招生两个班,学生自愿,中午有餐);市三小招生范围为龙头山以东及居住在寺坡办事处辖区的适龄儿童(领秀山庄和仙境苑的适龄儿童也可到市三小就读);市五小招生范围为龙头山以西居住在院岭办事处辖区的适龄儿童;市二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朱兰大道以北、健康路以西、干休一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康乐小区学生可去市二小和市六小);市六小招生范围为居住在朱兰大道以南和健康路以东且干休一街以南的适龄儿童;培英学校、新时代国际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市七小接收垭口办事处片区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三小、市五小接收寺坡办事处片区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六小接收朱兰办事处片区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市一小

4

220


市二小

6

330


市三小

6

330


市实验小学

4

220


市五小

6

330


市六小

6

330


市七小

4

220


新时代国际学校

5

200


培英学校

2

110


合计

43

2290







2.市直公办民办初中:市一中招生范围为在垭口办事处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8个班;市二中招生范围为在铁山办事处、朱兰办事处、红山办事处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10个班;实验初中招生范围为在寺坡办事处、院岭办事处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计划招生7个班。市一中、市二中、实验初中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钢城中学七年级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招生4个班,新时代国际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七年级招生12个班。

 

学校名称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市一中

8

440


市二中

10

550


实验初中

7

385


新时代国际学校

12

540


钢城中学

4

220


合计

44

2135







3.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一至九年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

四、招生时间

2019年全市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均为2019年8月18日—20日。

五、招生办法

(一)市直初中、小学招生办法

今年市直初中、小学招生主要依据学生真实居住地进行招生。辖区内学生需携带房产证(或宅基证)、水电气交费收据(半年)、购房发票、全家户口本、幼儿接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的学校报名。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全家户口本到教育体育局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报名。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且在劳动人事局备案的劳动合同;

3.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用人单位在舞钢市社保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凭据原件(上半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到初中报名的需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三)进城经商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持全家户口本到教育体育局指定的接收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报名。

1.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包括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2.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工商经营许可证;

3.到初中报名的需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四)各乡镇初中、小学招生办法

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方案须报普教股备案。

(五)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各初中、小学按照招生意见不得拒绝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要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六)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要认真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等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及其他业务。严禁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严禁不按规定为接收学生转接学籍档案、严禁舞钢市内各初中之间学生转学等行为,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究。

七、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舞钢市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规定(修订)》(舞教普〔2015〕17号)文件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2.在招生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各学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纪检员为主的招生监督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书记、校长负主体责任,纪检员负监督责任,监督组名单随招生方案一并报普教股;教育体育局成立由监察、信访、普教、职成教、政策法规等股室组成的招生工作巡察组,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对学校监督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情况(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教育体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3303155(监察室)

3303669(信访股)

3303011(普教股)

3303009(职成教股)

3303013(政策法规股)

八、相关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辖区内的生源数量做好充分调查和了解,确保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全部入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平均班额大于55人的年级不得转入学生。凡办理转学的学生,无需到教育体育局办理手续,但必须向转入学校交《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身份证电子照,无手续者,不许进校入班。

3.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请于8月18日前,将详细的招生实施方案报教育体育局普教股备案。各校招生方案备案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招生。

教育体育局不再对各学校的学籍审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各招生学校要入户核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招生学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招生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各小学要组织好毕业生认真填写《舞钢市小升初登记表》(附件1),各初中要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并收齐相关佐证材料存档至少3年,初中录取结果公示后,将汇总表的电子档和纸质文档及公示照片报普教股。乡镇各小学、初中要认真填写《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附件3)和《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4),市直各小学、初中要认真填写《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登记表》(附件5)和《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情况汇总表》(附件6),招生结束后要上报普教股纸质档案一份及电子档(邮箱为pdswgpjk@163.com)。

5.具备小学寄宿条件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乡镇寄宿制学校的招生工作。

6.随着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步推进,有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将会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7.为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魏红涛(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晓霞(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东林(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广清(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刘  涛(主任科员)

李宏亮(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郭瑞宾(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徐兴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刘国文(招生办负责人)

成  员:王国亭(办公室负责人)

        张耀军(普教股股长)

        田新伟(信访股股长)

        李国强(监察室主任)

        高  丽(职成教股股长)

        殷晓伟(政策法规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郭瑞宾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耀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附件:1.舞钢市2019年小升初登记表

2.舞钢市2019年小升初汇总表

3.舞钢市留守儿童登记表

4.舞钢市留守儿童情况汇总表

5.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登记表

6.舞钢市进城务工子女情况汇总表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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