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巩固脱贫成果〔2023〕1号 | 索引号 | wgsfpb-00000-2023-00005 | 发文日期 | 2023-02-28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服务对象 |
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接分配项目批复公示公告
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接分配项目批复公示公告
各乡(镇、街道):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接分配项目的请示》(舞乡振发〔2023〕9号),经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接分配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和资金分配
本次对接分配的2023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08万元、舞钢市第一批本级财政衔接资金310万元,按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要求,从《舞钢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对接5个项目确定为本次批复实施项目(市派第一书记项目详见附件)。
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 100万元
(市级资金)
2023年小额贴息项目 100万元
(市级资金)
2023年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 188万元
(市级资金28万元,舞钢本级资金160万元)
2023年公益岗补贴项目 150万元
(舞钢本级资金)
2023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 280万元
(市级资金)
二、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接到项目批复后,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实施,建立项目管理台账,确保2023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对已确定的项目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按照程序报批和备案。
三、严格衔接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衔接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及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报告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落实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好项目的市、乡、村三级公示,切实提高项目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衔接资金,如发现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纪委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明细表
国 家: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舞钢市:0375-8122765
舞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2023年市派第一书记项目明细表
乡镇办 | 行政村 | 资金(万元) |
杨庄乡 | 柏庄村 | 20 |
杨庄乡 | 晁庄村 | 20 |
杨庄乡 | 岗李村 | 20 |
尚店镇 | 王东村 | 20 |
尚店镇 | 王庄村 | 20 |
尹集镇 | 大刘庄村 | 20 |
尹集镇 | 苇子园村 | 20 |
枣林镇 | 徐庄村 | 20 |
枣林镇 | 张营村 | 20 |
八台镇 | 彦张村 | 20 |
庙街乡 | 人头山村 | 20 |
庙街乡 | 党庄村 | 20 |
庙街乡 | 曹庄村 | 20 |
庙街乡 | 胡沟村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