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001-1101-2019-00066 | 发文日期 | 2020-03-17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0-03-17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舞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要求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扶贫资金项目预安排计划
第一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535万元,按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从《舞钢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筛选对接9个项目确定为计划实施项目(详见附件)。
二、优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前置项目投资评审。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凡需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财政部门要提前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加快工作进程。
(二)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适度前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流程,提前办理招投标手续。可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实施招投标。扶贫资金到位后进行资金报账和支付。
中标单位确定后,要及时签订规范的项目中标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报账程序、违约责任等条款及时进场组织实施。
(三)统一组织工程督导检查。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项目实施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附件:
舞钢市2020年度第一批预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资金规模(万元) |
备注 |
1 |
尚店镇(李楼村、王西村、朱庄村、王老庄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335 |
|
2 |
杨庄乡(瓦房沟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155 |
|
3 |
八台镇(沟李村、泥沟陈村)矿建街道(张我庄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157 |
|
4 |
武功乡(月营村、后营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315 |
|
5 |
杨庄乡(叶楼、长岭头村)枣林镇(张营村)饮水安全凿井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149 |
|
6 |
尹集镇(楼房湾村、石岗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170 |
|
7 |
杨庄乡(薛庄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129 |
|
8 |
铁山街道(薄冲村)杨庄乡(水田村饮水安全工程) |
舞钢市水利局 |
90 |
|
9 |
管理费 |
舞钢市扶贫办 |
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