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文号 索引号 wgsfpb-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文号
索引号wgsfpb-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乡村振兴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舞钢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4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市扶贫开发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舞钢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舞钢政府大楼0525房间联系电话:0375-81227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扶贫办根据工作需要由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信息公开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全办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今后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且每一条公开的信息都要由主管领导审批,在综合科备案。

(三)明确信息发布渠道。要求单位能公开的信息,在舞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舞钢信息报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为社会公众服务。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舞钢市扶贫办专栏介绍我办领导班子、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情况,并将大部分的办事流程公布,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既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又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二是我办不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加强了全市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我办的脱贫攻坚工作动态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是我办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规范财政资金透明运行。2020年,我办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资金使用情况外,我办均将相关财政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予以公开发布。 

(四)推行信息公开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保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我办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是否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扶贫工作的特点,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