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文号 索引号 wgscsgl-00000-2024-00035 发文日期 2024-04-12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工作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4-12 服务对象
文号
索引号wgscsgl-00000-2024-00035
关键词
主题分类工作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城市管理局 - 综合政务 - 工作信息

燃气领域典型案例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4-1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舞钢城市管理局公布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张某在舞钢市院岭办事处李培庄某处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法销售瓶装液化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及《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属违法行为。

案例二:

张某在舞钢市寺坡龙泉路某处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法销售瓶装液化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及《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属违法行为。

案例三:

郭某在舞钢市安寨乡某处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法销售瓶装液化气,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及《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属违法行为。

具体法律条文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