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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城管管理局内设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概况

根据《舞钢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股、人事财务股、城市管理股、市容秩序管理股、公用行业管理股等六个科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舞钢市垭口街道朝阳路西段路北

办公时间:行政机关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通讯地址:河南省舞钢市垭口街道朝阳路西段路北  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62500

电子邮箱:Wgszfj@163.com

 1.办公室      负责人:靳军辉     联系电话:13733916899

负责政务工作、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协议案、人大提案、全局公用物资、办公用品、执法装备、车辆装备、通信装备购置保管和后勤服,负责接待及机关安全、创文、创卫、两办信息、新闻报道、印章管理、办公自动化。

2.政策法规监督股      负责人:李宏超     联系电话:13703757723

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受理查处全市各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承担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执法衔接工作;负责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报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及执法人员的责质教育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制订督查考核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3.人事财务股       负责人:高小芳     联系电话:15837559933

                           负责人:杨瑞彩     联系电话:13782482303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市容、环卫、道路及设施有偿服务和服务性收费规定;负责各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计划、审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

4.城市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张俊奇     联系电话:13183331619

 负责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和管理的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评定、验收与交接;负责对局系统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指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新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其它管线建投的移交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清除冰雪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基础数据统计上报;负责组织拟定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责责城市规化区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和移植树木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园、广场、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园林绿化等达标验收、评比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负责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5.市容秩序管理股       负责人:王涵       联系电话:13837537377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市建城区内“城市家具”(包括阅报栏、公交站亭、报刊亭、站牌、路名牌等)的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参与市区市场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核;参与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性验收;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及节假日城市照明、景观灯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停车场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城市交通秩序及市政规定应由市城市管理参与审定或备案的其它事项。

6.公用行业管理股       负责人:高 鹏       联系电话:19837529133

                                 负责人:薛 原       联系电话:13781093018

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暖、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中水回用等公用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工作,建立城市公用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并实施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督导承担的城市公用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及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城市节水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公用设施基础数据统计上报;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指导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环卫设施拆除及异地重建批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负责垃圾处置(医疗垃圾除外)的行业管理;负责固定废弃物(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