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执〔2020〕15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舞执〔2020〕15号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舞政〔2020〕2号)及舞钢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舞钢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舞双随机〔2020〕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现将舞钢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你们,请相关业务股(中队)严格按照《计划》要求,依据时间节点做好系统内部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一、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有效解决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是执法部门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各相关业务股(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意义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二、加强领导,勇于担当,认真做好抽查检查和结果公示工作
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长春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雷云会任副组长及相关业务股(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股),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公告发布和指导培训等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到精准抽查检查,依据上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制定的《计划》组织对辖区市场主体总数的(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不设上限)5%抽取检查对象实施抽查检查,并依据辖区监管实际积极做好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抽查检查和结果公示工作。相关业务股(中队)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并指导基层按时开展抽查工作。
三、强化培训,注重宣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充分发挥抽查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抽查工作效率。同时要注重宣传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监管的意义,引导企业和商户诚信守法经营。
四、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积极作为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局责任股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业务中队(股)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抽查事项进行检查,工作中发现对落实任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舞钢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 比例 | 时间 | 具体负责单位 |
1 | 户外广告事项检查 | 对城市户外广告以及标语牌、橱窗、标志牌显示牌等设置行为的检查
|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城市户外广告以及标(语)牌、橱窗、电子显示牌设置的单位(个人) | 3-12月
| 城市管理股 (行政审批服务股) 各市容中队 | ||
2 | 无照经营事项抽查 |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区域无照经营的检查 |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区域经营的单位(个人) | ||||
3 | 建设工规划许可证抽查 | 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检查 |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建设的单位(个人 | ||||
4 | 设置大户外广告行为抽查 | 对未经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行为的检查 |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单位(个人)
| ||||
5 | 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抽查 | 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的检查 |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 (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