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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舞林〔2021〕8号 索引号 wgslinyeju-00000-2021-00002 发文日期 2021-05-31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成文日期 2021-05-31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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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林资〔2021〕39号)和《平顶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林〔202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2:舞钢市林业局关于成立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按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林资〔2021〕39号)和《平顶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林〔2021〕29号)要求,定于2021年3—10月组织开展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毁林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或不按规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及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办,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手段,坚决一查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本地现行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涉林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的原则,采取通报、约谈、向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等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二、组织领导 

将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与我市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相结合,统筹组织、协调推进。以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以林业局长为组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宣传动员。专项行动方案在整改行动方案基础上制定,与整改行动统筹实施。2.依据省林业局下发的2013年以来疑似违法图斑组织影像判读,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3.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电话为0375-8168990。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问题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

2.认真梳理违反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3.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根据省林业局要求,平顶山市林业局根据整改情况将对重大和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5.9月6日前将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处情况等报送平顶山市林业局。

(三)重点整治阶段(9-10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平顶山市林业局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随机组织抽查,适时对我市的整改进行督导,抽查比例不少于违法图斑总数的10%。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我市将对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

10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平顶山市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电话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附件2


舞钢市林业局关于成立舞钢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按照《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林资〔2021〕39号)和《平顶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林〔2021〕29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耀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卫东(党组成员、绿化办主任)

        张迎新(党组成员、林场场长)

        李稳山(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国龙(创森办副主任)

        张继新(绿化办副主任)

        林忠义(副局长)

        姚林卿(退耕办主任)

        李向丽(湿地中心主任)

成 员:赵彦环(办公室主任) 

        何应洲(营林科科长)

        康春生(林政科科长)

        李  峰(政工科科长)  

        朱志刚(野保科科长)

        李广立(林调队队长)

        万少侠(林站站长)

        安江鹏(林政稽查大队队长)

        赖新怀(湿地办副主任)

        张再仓(退耕办副主任)

        夏伟琦(林场业务股股长)

        何明亮(林场林政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科,康春生兼任办公室主任。